Java中static作用及用法詳解
1.1概述:
static是靜態修飾符,什么叫靜態修飾符呢?大家都知道,在程序中任何變量或者代碼都是在編譯時由系統自動分配內存來存儲的,而所謂靜態就是指在編譯后所分配的內存會一直存在,直到程序退出內存才會釋放這個空間,也就是只要程序在運行,那么這塊內存就會一直存在。這樣做有什么意義呢?在Java程序里面,所有的東西都是對象,而對象的抽象就是類,對于一個類而言,如果要使用他的成員,那么普通情況下必須先實例化對象后,通過對象的引用才能夠訪問這些成員,但是用static修飾的成員可以通過類名加“.”進行直接訪問。
static表示“全局”或者“靜態”的意思,用來修飾成員變量和成員方法,也可以形成靜態static代碼塊,但是Java語言中沒有全局變量的概念。
被static修飾的成員變量和成員方法獨立于該類的任何對象。也就是說,它不依賴類特定的實例,被類的所有實例共享。只要這個類被加載,Java虛擬機就能根據類名在運行時數據區的方法區內定找到他們。因此,static對象可以在它的任何對象創建之前訪問,無需引用任何對象。
用public修飾的static成員變量和成員方法本質是全局變量和全局方法,當聲明它類的對象市,不生成static變量的副本,而是類的所有實例共享同一個static變量。
static變量前可以有private修飾,表示這個變量可以在類的靜態代碼塊中,或者類的其他靜態成員方法中使用(當然也可以在非靜態成員方法中使用--廢話),但是不能在其他類中通過類名來直接引用,這一點很重要。實際上你需要搞明白,private是訪問權限限定,static表示不要實例化就可以使用,這樣就容易理解多了。static前面加上其它訪問權限關鍵字的效果也以此類推。
static修飾的成員變量和成員方法習慣上稱為靜態變量和靜態方法,可以直接通過類名來訪問,訪問語法為:
類名.靜態方法名(參數列表...)
類名.靜態變量名
用static修飾的代碼塊表示靜態代碼塊,當Java虛擬機(JVM)加載類時,就會執行該代碼塊(用處非常大,呵呵)。
1.2 static變量
按照是否靜態的對類成員變量進行分類可分兩種:一種是被static修飾的變量,叫靜態變量或類變量;另一種是沒有被static修飾的變量,叫實例變量。兩者的區別是:
對于靜態變量在內存中只有一個拷貝(節省內存),JVM只為靜態分配一次內存,在加載類的過程中完成靜態變量的內存分配,可用類名直接訪問(方便),當然也可以通過對象來訪問(但是這是不推薦的)。
對于實例變量,沒創建一個實例,就會為實例變量分配一次內存,實例變量可以在內存中有多個拷貝,互不影響(靈活)。
1.3static方法
靜態方法可以直接通過類名調用,任何的實例也都可以調用,因此靜態方法中不能用this和super關鍵字,不能直接訪問所屬類的實例變量和實例方法(就是不帶static的成員變量和成員成員方法),只能訪問所屬類的靜態成員變量和成員方法。因為實例成員與特定的對象關聯!這個需要去理解,想明白其中的道理,不是記憶!!!因為static方法獨立于任何實例,因此static方法必須被實現,而不能是抽象的abstract。
1.4static代碼塊
static代碼塊也叫靜態代碼塊,是在類中獨立于類成員的static語句塊,可以有多個,位置可以隨便放,它不在任何的方法體內,JVM加載類時會執行這些靜態的代碼塊,如果static代碼塊有多個,JVM將按照它們在類中出現的先后順序依次執行它們,每個代碼塊只會被執行一次。例如:
運行結果:
3
hhahhahah
1000
4
5
利用靜態代碼塊可以對一些static變量進行賦值,最后再看一眼這些例子,都一個static的main方法,這樣JVM在運行main方法的時候可以直接調用而不用創建實例。
1、 static和final一塊用表示什么
static final用來修飾成員變量和成員方法,可簡單理解為“全局常量”!
對于變量,表示一旦給值就不可修改,并且通過類名可以訪問。
對于方法,表示不可覆蓋,并且可以通過類名直接訪問。
特別要注意一個問題:
對于被static和final修飾過的實例常量,實例本身不能再改變了,但對于一些容器類型(比如,ArrayList、HashMap)的實例變量,不可以改變容器變量本身,但可以修改容器中存放的對象,這一點在編程中用到很多。看個例子:
運行結果如下:
-------------值處理前----------
strStaticFinalVar=aaa
strStaticVar=null
strFinalVar=null
intStaticFinalVar=0
integerStaticFinalVar=8
alStaticFinalVar=[]
-------------值處理后----------
strStaticFinalVar=aaa
strStaticVar=哈哈哈哈
strFinalVar=null
intStaticFinalVar=0
integerStaticFinalVar=8
alStaticFinalVar=[aaa, bbb]Process finished with exit code 0
看了上面這個例子,就清楚很多了,但必須明白:通過static final修飾的容器類型變量中所“裝”的對象是可改變的。這是和一般基本類型和類類型變量差別很大的地方。
1.5 java static塊和static方法的使用區別
如果有些代碼必須在項目啟動的時候就執行,就需要使用靜態代碼塊,這種代碼是主動執行的;需要在項目啟動的時候就初始化但是不執行,在不創建對象的情況下,可以供其他程序調用,而在調用的時候才執行,這需要使用靜態方法,這種代碼是被動執行的。 靜態方法在類加載的時候 就已經加載 可以用類名直接調用。
靜態代碼塊和靜態方法的區別是:
? 靜態代碼塊是自動執行的;
? 靜態方法是被調用的時候才執行的.
? 靜態方法:如果我們在程序編寫的時候需要一個不實例化對象就可以調用的方法,我們就可以使用靜態方法,具體實現是在方法前面加上static,如下:
public static void method(){}
在使用靜態方法的時候需要注意一下幾個方面:
在靜態方法里只能直接調用同類中其他的靜態成員(包括變量和方法),而不能直接訪問類中的非靜態成員。這是因為,對于非靜態的方法和變量,需要先創建類的實例對象后才可使用,而靜態方法在使用前不用創建任何對象。(備注:靜態變量是屬于整個類的變量而不是屬于某個對象的)
靜態方法不能以任何方式引用this和super關鍵字,因為靜態方法在使用前不用創建任何實例對象,當靜態方法調用時,this所引用的對象根本沒有產生。
靜態程序塊:當一個類需要在被載入時就執行一段程序,這樣可以使用靜態程序塊。
1.6總結
有時你希望定義一個類成員,使它的使用完全獨立于該類的任何對象。通常情況下,類成員必須通過它的類的對象訪問,但是可以創建這樣一個成員,它能夠被它自己使用,而不必引用特定的實例。在成員的聲明前面加上關鍵字static(靜態的)就能創建這樣的成員。如果一個成員被聲明為static,它就能夠在它的類的任何對象創建之前被訪問,而不必引用任何對象。你可以將方法和變量都聲明為static。static 成員的最常見的例子是main( ) 。因為在程序開始執行時必須調用main() ,所以它被聲明為static。
聲明為static的變量實質上就是全局變量。當聲明一個對象時,并不產生static變量的拷貝,而是該類所有的實例變量共用同一個static變量。聲明為static的方法有以下幾條限制:
? 它們僅能調用其他的static方法。
? 它們只能訪問static數據。
? 它們不能以任何方式引用this或super(關鍵字super 與繼承有關,在下一章中描述)。
如果你需要通過計算來初始化你的static變量,你可以聲明一個static塊,Static 塊僅在該類被加載時執行一次。
來自:http://blog.csdn.net/fengyuzhengfan/article/details/38082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