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億元的3Q大戰:騰訊訴360不正當競爭案開庭
騰訊起訴 360“扣扣保鏢”不正當競爭一案今天上午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這已經是雙方的第三次 3Q 大戰了。
這一次,騰訊要求 360 停止開發、傳播“360扣扣保鏢”及相關軟件,賠禮道歉三個月,并索賠經濟損失1.25億元人民幣。
360則當庭予以駁斥,認為 QQ 軟件的完整性與起訴所用法律并不匹配,騰訊的商業模式不受保護,而且賠償訴求缺少第三方權威評估報告的支撐。
庭審審判長、廣東高院知識產權庭法官張學軍認為,本案有四大關鍵問題:第一,360“扣扣保鏢”是否破壞了 騰訊 QQ 軟件的完整性,導致騰訊喪失了增值收入的交易機會,破壞了騰訊的商業模式;第二,360是否的確詆毀了騰訊的商業聲譽;第三,360是否在“扣扣保鏢”中 趁機推銷了自己的軟件和服務;第四,若構成不正當競爭,應該采用何種賠償和懲罰措施。
一切還要追溯到遙遠的 2010 年 10 月 29 日,當時 360 有針對性地推出了一款 QQ 管理軟件“扣扣保鏢”,而騰訊認為,該軟件是提升 QQ 體檢、幫 QQ 加速、清理 QQ 垃圾,但“實質是打著保護用戶利益的旗號,污蔑、破壞和篡改騰訊 QQ 軟件的功能,同時通過虛假宣傳,鼓勵和誘導用戶刪除 QQ 軟件中的增值業務插件、屏蔽原告的客戶廣告,同時將其產品和服務嵌入原告的 QQ 軟件界面,借機宣傳和推廣自己的產品”。
360方面則認為,“50% 以上的用戶不接受或者不愿意接受即時通訊軟件中的廣告”,因此“扣扣保鏢完全符合消費的合法利益”,還列舉了其他具有屏蔽廣告的工具軟件,以證明“工具軟件系業界常態,并不違反公認商業道德”。。
在此之前,雙方已經就 3Q 大戰中的糾葛兩次訴諸法庭。2011年 9 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360隱私保護器”不正當競爭案作出終審判決,360一方敗訴,被判賠償騰訊經濟損失 40 萬元。
360隨后在廣東省高院提起反壟斷訴訟,稱騰訊在 3Q 大戰期間濫用 QQ 的市場支配地位,強制用戶卸載已安裝的 360 軟件,索賠1.5億多元人民幣。廣東省高院于 4 月 18 日對該案進行了公開審理,但尚未做出宣判。
迄今為止,3Q 大戰互訴中的相互索賠金額已接近 3 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