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與 Android 專利戰或有損股東利益
導語:國外媒體撰文指出,蘋果與Android設備廠商的專利紛爭正愈演愈烈,雖然蘋果初戰告捷,但倘若專利戰繼續下去的話,蘋果將反受其害,有損股東利益。以下為文章部分:
“熱核戰爭”
已故蘋果聯合創始人史蒂夫?喬布斯(Steve Jobs)曾告訴他的傳記作者,自己寧愿與谷歌爆發“熱核戰爭”,也不愿與其達成技術分享協議。
這種威脅并不是空穴來風。在喬布斯去世以前的18個月里,蘋果將HTC、三星和摩托羅拉移動等三大Android設備廠商告上法庭,指控他們竊取蘋果技術,要求法院下令制止這種行為。
知識產權咨詢公司3LP Advisors執行合伙人凱文?里維特(Kevin Rivette)表示,隨著法院陸續做出裁決,蘋果與Android設備廠商和解的時機或許成熟了,而改善關系將有利于蘋果實現專利價值最大化。
里維特指出,即便蘋果贏了官司,法庭對侵權產品下達禁售令,競爭對手往往也可以通過更改設計繞過蘋果的專利;倘若蘋果的訴訟沒有得到支持,法庭并沒有下達禁售令,該公司也能夠與競爭對手實現和解,從而獲得后者的創新技術使用權。
里維特說:“‘焦土政策’并非良策,因為它無法實現蘋果專利價值最大化——競爭對手最終會繞開專利障礙。這就如同水壩一樣。利用專利技術將競爭對手排斥在市場之外,就好像是向河流里扔石頭。河流最終還是會繞開石頭的。與其這樣,開閘放水難道不是更高明的辦法嗎?”
蘋果發言人史蒂夫?道林(Steve Dowling)拒絕對此發表評論。
初戰告捷
蘋果的強硬戰略看上去暫時奏效了。今年10月份,澳大利亞一家法庭禁止三星在該國銷售Galaxy 10.1平板電腦,而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以下簡稱“ITC”)也考慮禁售多款HTC設備。
但隨后情況開始朝著不利于蘋果的方向發展。11月30日,澳大利亞一家高等法院推翻了針對三星的初步裁定。12月22日,德國一名法官表示,在三星對Galaxy設計做出調整之后,他不可能維持原判,對這款平板電腦頒布禁售令。
蘋果只是在ITC的較量中獲得了一定的勝利。ITC在12月19日宣布,HTC的確侵犯了蘋果的專利。不過,蘋果最初指控HTC侵犯了該公司4 項專利,但最后判決僅支持了電話號碼等在文檔上的顯示專利,即短信中的電話號碼會顯示為藍色或其它顏色,并可直接點擊進入撥號界面撥出。
專利陷阱
HTC已決定放棄這一功能。這對HTC而言是一次重大的損失,因為這項功能已逐漸成為智能手機的主要功能。不過,ITC的裁決強化了之前的一種看法,即蘋 果借助“專利戰”阻止Android廠商繼續銷售與蘋果設備功能類似的產品不會永遠獲得成功。這些傳言品包括觸摸屏、應用商店等等。
曾負責IBM和微軟知識產權事務的馬紹爾·菲爾普斯(Marshall Phelps)指出,鑒于專利訴訟歷史,蘋果未來將面臨許多不確定因素。他說:“從來沒有人能夠憑借專利技術將競爭對手排斥在市場之外”,部分原因是競爭 對手只要對軟件做出細微調整,就可以繞過專利陷阱。
菲爾普斯還指出,蘋果應該借鑒IBM和德州儀器的解決之道。IBM擁有定義計算機基礎架構的專利,而德州儀器擁有集成電路的原始專利。美國司法部要求IBM對其他廠商授權使用其專利,而德州儀器也決定采用這種做法。兩家公司由此獲得了數十億美元的專利授權費。
不過,蘋果的許多專利都與設備外觀、感覺以及設備具體使用方式有關,而不是基礎性技術突破。
轉變立場
目前,許多專利律師相信蘋果最終會改變其訴訟立場,而現在的問題是蘋果何時做出改變。專利授權咨詢公司Epicenter IP Group老板、英特爾前法律顧問羅恩·艾普斯坦(Ron Epstein)表示,蘋果當前策略是讓競爭對手花費了數百萬美元的訴訟費,分散競爭對手管理層的注意力,令其不敢明目張膽模仿蘋果產品設計。
投資銀行MDB Captical Group聯合創始人兼董事會主席克里斯托弗·馬爾萊特(Christopher Marlett)表示,與競爭對手的專利組合相比,蘋果的“專利武器”更加強大,這要歸功于蘋果的創新技術以及蘋果旗下法律部門在獲取這些創新技術專利的 工作效率。正是有了這些創新技術,蘋果才研發出iPhone和iPad等突破性產品。
馬爾萊特說:“蘋果擁有足夠的專利、資金和專長來發動專利大戰。我沒有看到蘋果尋求與競爭對手緩和關系的必要性,因為蘋果如今已是當之無愧的市場領導者。除非蘋果遭遇了谷歌或三星的頑強反擊,否則該公司不會認真考慮授權專利的問題。”
對手反擊
不過,艾普斯坦同時表示,隨著越來越多的公司把資源投入到蓬勃發展的移動設備市場,蘋果最終應該會簽署專利授權協議,以確保可以使用競爭對手的創新技術。他說:“在別人采取相同的策略攻擊你時,你的辦法還能持續多久啊?”
對于今年8月份出任蘋果CEO的蒂姆·庫克(Tim Cook)來說,他目前有許多其它途徑來利用公司的專利組合。里維特表示,蘋果或許能夠從每部銷售出的Android設備上獲得10美元的專利費,超過微軟從三星和HTC那里獲得的專利費。
未雨綢繆
蘋果目前持有810億美元現金和投資,該公司對現金并不急需。但里維特仍認為,蘋果或許會與Android設備廠商達成庭外和解,這將有助于蘋果另辟蹊徑 來應對Android的威脅。他同時指出,蘋果還有可能主動放棄針對三星的二十多起訴訟,而作為條件,三星必須同意在半年或一年時間內不使用蘋果技術。
里維特說,蘋果和三星還有可能就專注于不同市場達成協議。舉例來說,蘋果可以繼續制造尺寸類似于iPad的設備,同時答應不涉足7英寸平板電腦市場,因為這蘋果需要與亞馬遜的Kindle Fire展開競爭。
里維特認為,如果蘋果同意三星在這種設備中使用iTunes商店服務——這可能是史無前例、也是不可能的一步,三星的產品銷量將會獲得極大的提升。而此舉 也將會有助于蘋果遏制亞馬遜的發展速度。亞馬遜目前正積極進軍硬件市場,對蘋果構成了威脅。此外,與三星結盟還將讓這家公司更加依賴蘋果,從而降低對谷歌 的依賴。
分享勝果
里維特說:“如果我是蘋果,我會要求對Android專利費進行分成。眼下對蘋果而言,打造一個讓所有人都能生存的生態系統更有意義。如果你打算授權專 利,為何不在你依賴的供應鏈領域達成重大交易,從而令你的技術得到大范圍普及,延緩競爭對手的發展腳步?這就是一場游戲。”
里維特還指出,蘋果應該在需要競爭對手的技術之前,尋求盡快達成此類和解。ITC預計將在明年9月頒布禁令,禁止蘋果和RIM移動設備使用柯達的專利技術。
如果ITC裁定蘋果侵犯了柯達專利,那么蘋果就需要與柯達簽署授權協議,或是買下部分或全部的柯達專利組合,繼續在美國市場銷售產品。柯達最近幾個月一直在嘗試拋售自己持有的1100項專利,如果這些專利被谷歌、三星或其它競爭對手購買,蘋果將得不償失。
優勢互補
盡管蘋果目前在開發自有地理位置追蹤技術,但許多iPhone和iPad用戶都依賴于谷歌地圖工具,進行導航或尋找離他們最近的咖啡店。谷歌與蘋果在這方 面的合作,是在Android崛起以前建立的。此外,諾基亞、微軟和Skyhook也持有與地理位置追蹤相關的重要專利技術。
蘋果迄今在社交網站市場尚無重大斬獲,可能需要與非死book等公司進行合作,增加幫助用戶之間加強聯系的功能。總部設在芝加哥的美國知識產權咨詢公 司Inflexion Point Strategy執行董事羅恩·勞里(Ron Laurie)說:“如果蘋果打算涉足社交網站,他們可能會遇到很大的麻煩。”
他表示,盡早解決專利紛爭將有助于蘋果及其競爭對手保持當前快速的創新步伐,從而進一步推動移動設備市場的健康發展。勞里說:“有時,對手之間也必須達成某種和解,一定要和睦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