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Maps的故事:新時代
這里是 Google Maps 故事的第四篇,如果你沒看過之前的,歡迎補課:
《從 Google Maps 到 Google Earth?》
雖然 Hanke 成了 Google Geo 的總負責人,但是梅姐(Marissa Mayer)始終沒有徹底放棄對 Maps 的想法。2006 年,Google Maps 的名字問題再一次浮現出來。
Google Maps 的名字雖然定了,但 Google 的廣告銷售還是 Adwords,地圖對應的廣告叫 local ads,也叫 Google Local。但是各國的銷售團隊反饋說,Google Local 這個名字不好用,容易引起誤解,比如西班牙語里沒有直接對應 local 的單詞,在這些地區,Google Local 就很難理解,甚至不少人誤以為這是 Google Loco(谷歌火車頭)。故而梅姐提出,Google Maps 和它的廣告密不可分,應當有統一的名字。
這是個大問題,涉及到品牌認知和營銷預算,誰也不敢輕易做決定。梅姐給了三個選項:Google Local,Google Maps,Google Maps and Satellite。Keyhole 的人心想:如果二選一當然不必擔心改名,但如果要三選一,Google Local 的勝算就會大不少。贊成 Google Maps 的人,一部分更習慣 Google Maps 的,一部分更習慣 Google Maps and Satellite。如今提供三個選項,這些人有可能會被分化瓦解。所以他們提出,還應當加上一個選項:Google Local and Satellite。梅姐同意了。
最終決定名稱的會議是由 Google 的七位高層參加的:CEO Eric Shmidt,產品副總裁 Jonathan Rosenberg,廣告副總裁 Jeff Huber,Marissa Mayer,John Hanke,還有兩位創始人拉里·佩奇和謝爾蓋·布林。不過當時,John 正在巴黎開會,所以缺席了。
等會議一結束,Bill Kilday 就打電話給 Debbie Jaffe 了解情況——有趣的是,Bill 是 John 的鐵哥們,Debbie 是梅姐的心腹,雖然 John 和梅姐關系很一般,Bill 和 Debbie 關系卻不錯。
Bill,你肯定很想知道最終答案,但是梅麗莎讓我發誓不能告訴任何人。她打算親自告訴 John 的。你知道,他們之間的關系并不好,她想借這個機會直接溝通。
噢,Debbie,我為知道這個結果花了太多精力了。你得告訴我那個名字,我發誓我不會告訴 John 的。
不,不行。梅麗莎希望的結果是,John 回來之后,你告訴我那個答案。她明確跟我說了,不許告訴你。
噢,Debbie,別這樣,求你了,快告訴我結果。
好吧,結果是 Google Maps。但你得保證,你絕對不能告訴 John。梅麗莎本周末會打電話告訴他的。
當天早些時候,Bill 收到了 John 的郵件:“聽到什么消息,一定要告訴我”。于是,Bill 放下電話就回了封郵件:“梅麗莎本周末會給你打電話的”。
第二天一早,Bill 就接到 John 從巴黎打來的電話。
Bill,名字定下來了嗎?
定了。但是,梅麗莎要親自打電話告訴你。我昨晚和 Debbie 聊過了,她們想知道你什么時候回來。梅麗莎本周末會給你打電話的。
Debbie 知道名字嗎?
嗯……呃……我想她知道。
她告訴你了嗎?
我沒法回答這個問題。梅麗莎要親自打電話,親口告訴你這個名字。我對 Debbie 發誓我不會告訴你的。
Bill,名字是什么?
John,我沒法告訴你。梅麗莎明天就要打電話給你了。
Bill,快告訴我名字!
好吧,名字是 Google Maps。不過你得保證裝作不知道,梅麗莎給你打電話的時候你要假裝喜出望外。
好吧,我會表現驚喜的。
不,John,你必須給她喜出望外的感覺。
好吧,我會照那樣表演的。
然而 John 到底不是演員,雖然他努力表現得很驚喜,還是被梅姐當即識破了。
一定是 Bill Kilday 那家伙告訴你的,一定是 Debbie 告訴他的!
經歷了這一次事件,Keyhole 的人不希望以后再為命名的事情糾纏了,他們想要一勞永逸地解決問題。Bill 花了 1300 美元,專門定制了一塊粉色石頭,上面刻著:Google Maps。這塊石頭至今仍然保留在 Google Geo 的辦公室里,來往的人都可以看到。它不只是一塊 Logo,更是一個宣誓:Google Maps 這個名字,已經被刻在石頭上,永遠無從更改了。
這塊石頭的照片不好找,網上全搜不到,我認識的 Google 的朋友都不在 Geo 部門(似乎華人很少?)。最后我聯系了 Never Lost Again 的作者 Bill Kilday,他非常熱心地提供了照片。
SketchUp
2004 年,美國政府和美國國防部先進研究項目局(DARPA)開始舉辦關于汽車的挑戰賽(DARPA Grand Challenge),參賽的車輛必須是自動駕駛的,而且中途必須在莫哈韋沙漠中行駛 140 英里。2004 年,自動駕駛技術還相當初級,沒有一輛汽車能夠完成全程。
2005 年,斯坦福大學的參賽車輛 Stanley 跑完了全程,擊敗了其它 195 輛車,獲得了冠軍。Stanley 其實是輛大眾途銳,車頂上裝備了五臺激光雷達,用于識別外景,生成 3D 圖像。在 2006 年的 CES 大會上,Google 創始人拉里·佩奇與 Stanley 一同登臺,并講解了 Stanley 的原理。顯然,對自動駕駛來說,光有地圖是不夠的,還必須配合 3D 建模。
斯坦福大學的 Stanly。來源:Google
這時候,一家叫@Last Software 的公司進入了 Google 的視線。Keyhole 的人早就知道這家公司,某種程度上他們和 Keyhole 一樣,用軟件把復雜專業的工作簡化,讓普通人也能玩得轉。@Last Software 的軟件專門用于 3D 建模,但是他們的用戶分布廣泛,除了大家都能想到的建筑行業之外,電影攝制組、劇院、木工,都用它來做設計。之前,Keyhole 的人就用@Last 的軟件來生成某些不友好區域的 3D 地形。
2006 年初,因為要搞 3D 建模,John 把@Last 的 CEO Brad Stein 約過來,給 Google 的老大們做次演示,希望達成合作。當時謝爾蓋·布林正被私事困擾著,他想在情人節那天送自己女朋友一份禮物,是“兩顆心聯在一起”的 3D 雕塑,但他怎么也做不好模型。看完 Brad 的演示,布林提出了他的問題,于是 Brad 現場動手,5 分鐘就完成了 3D 建模。這個叫 SketchUp 的軟件讓布林大感神奇。
或許,我們應當把你們公司買下來?
當時,Brad、John 和在場所有人,都覺得布林在開玩笑:本來只是在談合作而已嘛。
過了幾個禮拜,John 約了布林、佩奇、施密特一起看看購買@Last 的軟件的計劃。
我們不是跟你說過了嗎?是把這公司買下來。
但是,這公司可不便宜,我想我得跟你們正式確認下。
趕緊把這公司買下來!
2006 年 3 月,Google 收購了@Last Software(據說收購價為 4500 萬美元)。今天,SketchUp 已經是大受歡迎的軟件,設計師可以直接用它來表達創意,當場與客戶溝通。許多普通人甚至只學了半小時,就能用它做家庭裝修的方案。
我的朋友 Milo Yip 用 SketchUp 設計了自家的裝修方案,據我實地確認,與設計圖高度一致。Milo 授權引用
今天你打開 Google Earth,會發現圖像不只是死板的衛星或者航空照片,當你改變視角的時候,建筑的視角也會隨之變化——也就是說,Google Earth 中的眾多對象都已經完成了 3D 建模。你現在知道了,在幕后默默支撐的,正是發源于 SketchUp 的技術。
補充:2012 年的一篇報道顯示,Google Earth 中的 3D 建模已經不再使用 SketchUp 的技術,據分析主要有以下幾點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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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模數據不統一,有時是衛星圖片,有時是航拍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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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模方式不統一,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建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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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人,建模的質量差異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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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所有建筑都有建模,同一個地區可能有部分建筑完成了建模,部分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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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D 建模的建筑地點經常不準確;
所以,Google 已經采用了新一代的 3D 建模方法,即立體攝影測量(Stereo Photogrammetry)。簡單說,就是比對從不同角度拍攝的照片,構建 3D 模型。Google 只需要讓飛機以不同路線飛過,取得不同角度的高分辨率照片,系統可以自動構建 3D 模型。
如今 Google Earth 中的 3D 模型,地圖不再是死板的圖像,用戶可以自由轉換視角。比如這三幅圖片就是旋轉視角看到的,實際操作過程中感受完全平滑的,這就是 3D 建模的威力。
我在哪里?我在這里!
2006 年,因為看到了 Stanley 的成績,看到了佩奇在 CES 上的演講,許多公司開始聯系 Google Maps,希望做點事情。其中有大眾、豐田、福特這樣的整車制造商,也有其它的公司,比如 Garmin(佳明)。
2006 年,Garmin 找到 Google Maps 的人,展示了一臺神秘兮兮的設備:一臺外置的 GPS,塑料外殼涂成藍灰相間的顏色,大小和一盒撲克牌相仿,沒有屏幕。要使用它必須先用手機做藍牙配對,于是手機就可以獲得當前的經緯度,然后在手機上(當時流行的還是黑莓)打開 Google Maps,你會發現:地圖上出現了一個藍點。這個點,就是使用者當前的位置。
Garmin 的 GPS 10 外置藍牙 GPS。因為書中沒有寫明型號,我搜索 2006 年之前的 Garmin 產品,只有這款比較符合描述,猜測是它。來源:Garmin
對當時在場的所有人而言,這無異于平地驚雷。
在之前,哪怕 Google Maps 做得再好,都和使用者的具體位置無關的。充其量,紐約的使用者一開始能看到紐約全圖,華盛頓的使用者一開始能看到華盛頓全圖。要準確知道“我在哪里”,用戶還得手動輸入自己的地址來搜索,才能定位到自己的位置。但是就在藍點出現的一瞬間,地圖“活”起來了,閃爍的藍點讓使用者清楚意識到:原來這就是我,原來我真的在地圖的世界里。
黑莓手機上的 Google Maps,右邊屏幕上出現了藍點。來源:RealGeek.com
然而,當時 GPS 的使用并不讓人樂觀。進入 20 世紀 90 年代之后,移動電話流行起來,讓民眾撥打報警電話方便了許多,但 911 同時發現,許多報警人并不能準確描述自己的位置,這給救援帶來了很大的困擾。1996 年,FCC 強制規定,未來手機運營商必須能定位報警人的經緯度,2000 年開始,必須能向 911 傳輸報警人的準確位置。
但是直到 2006 年,推進情況也不容樂觀,雖然手機制造商迫于規定不得不添加“應急”的 GPS 功能,但沒有哪家制造商愿意隨時開啟自己的 GPS 功能,也不容許通過第三方軟件開啟,因為當時的 GPS 方案太費電了。正因為這樣,Garmin 的人才神秘兮兮地搞出這臺能持續 GPS 定位的設備。不過他們不知道,在加州的庫比蒂諾,還有一家公司也在動同樣的腦筋。
現在所有用過手機地圖的人都知道了:“我”就是地圖上的藍點。如今,Apple 內部甚至有一支專門的力量,名字就叫“藍點團隊”(the Blue Dot Team),專門研究實時定位功能,Google 內部也同樣有專門的研究隊伍。但是誰會想到,今天大家認為習以為常的小藍點,當年要花費九牛二虎之力,費盡周折才誕生呢?技術的進步,有時候就是這樣曲折。
Updates:Apple 最新(2018 年 9 月)推出的 iOS 12 中增加了一個特性 RapidSOS。有了它,iPhone 用戶在撥打 911 時,地址會“安全而且自動地”發送到 911。
Google I/O 的前身
如今大家都知道每年一屆的 Google I/O,這是開發者的盛會,Google 會在上面發布新產品,與開發者們密切交流。但是大概沒有多少人知道,最早 Google I/O的想法也與地圖有關。
Google I/O 2017。來源:engadget.com
Google Maps 發布之后不久,因為提供了大量的 API,而且是免費提供,所以吸引了大量的愛好者,甚至狂熱粉絲。負責產品和營銷的 Bill 想,既然不能直接從這上面賺錢,那么舉辦一場 Google 活動營(Campus),吸引工程師、開發者、設計師來使用 Google Maps API,也是挺不錯的。但是 Bill 自己也沒有把握,畢竟在這之前,Google 只主辦過小型見面會和黑客馬拉松。活動營這回事,對 Google 來說也是頭一回。
這次活動獲得了批準,吸引工程師、開發者對 Google 來說是很棒的事情,不過 Google 沒有預算為這次活動造勢。但是,純粹為技術人提供的活動,本身并不需要多少錢。Geo 團隊的 Bret Taylor(還記得嗎,是梅姐的愛將)對這次活動特別熱心,投入了非常多的精力。
2006 年 6 月 11 日,Google Geo Developer Day 如期舉行。從目前網上能搜索到的資料來看,到場的 300 多名熱心粉絲提出了各種各樣的問題:Google Maps 工具集的問題,geocode 缺少文檔,KML 的使用疑惑…… 這場面震驚了到場的“三巨頭”:拉里·佩奇、謝爾蓋·布林、埃里克·施密特,他們深切體驗到了開發者的熱情和期待。
更奇妙的安排在當天下午,Bill 邀請大家來到 Google Geo 團隊所在的 41 號樓外面,在草坪上或坐或躺,自由交流。Bill 沒有說的是,他早就安排了拍攝高分辨率航空圖像的飛機當天下午途徑 Google 總部。這樣,Google Maps 的開發者們散步在草坪上的畫面,就被拍攝到航空地圖里,稍晚時候可以在 Google Maps 中看到。無疑,這引發了新一波的高潮。
Google Geo Developer Day (2006)。來源:Mike Pegg@Flickr
鑒于這次活動大獲成功,Google 在 2007 年又主辦了一次開發者大會,主題不限于 Google Geo,還包括了 Gmail、Web Tookit 等等。再往后一年的 2008 年,Google 把系列活動拓展為 Google I/O,全方位講解 Google 的各種技術、產品、戰略。如今,每年一度的 Google I/O大會成了無數開發者的節日,每年的抽中 Google I/O大會門票的開發者,都為自己的好運氣高興不已。
街景來了
2002 年,如果你在帕羅阿圖開車,你可能會看到有一輛轎車開得很慢,后排的窗戶還是開著的。你可能會覺得古怪,但你絕對想不到,那輛車上坐著 Google 的三位重量級人物——布林、佩奇、梅麗莎。佩奇手持攝像機坐在后座,把車外的一切都拍下來。
這是在干什么?是不是瘋了?佩奇的想法很簡單:既然文本可以被搜索,那么現實世界可以被搜索嗎?所以,他決定試試看。
2004 年,一個叫 Luc Vincent 的家伙加入了 Google。因為背景是計算機視覺,他被分配到 Dan Clancy 的團隊,參與 Google Books——也就是那個把各式圖書掃描上網供人搜索的項目。但是他入職不久,佩奇就找到他,希望他參加自己的私人項目。這個項目由斯坦福大學教授 Marc Levoy 主導,以街景的方式,從連續的拍攝中提取地址信息,生成該地點的圖片。在佩奇看來,無論是掃描圖書還是從街景抽取信息,許多工作都是相同的。
街景的玩法并不是 Google 首創的。1979 年,MIT 就有過街景的項目,后來擔任英特爾 CEO 的尼葛洛龐蒂(就是寫《只有偏執狂才能生存》的那個家伙)也參與其中。不過當時沒有數字設備,所以他們把 16mm 攝影機架在車上來拍攝街景,只能生成每 10 秒一段的膠片地圖。鑒于當時技術的積水水平,他們能做到的僅此而已。
到了 2004 年春天,佩奇自己的街景項目已經成為了 Luc Vincent 的“20% 時間項目”,參與者多了 7 名 Google 員工,還多了 17 位來自斯坦福大學的實習生,佩奇自己也會不時過來關注項目的進展。
最早的 Google 街景車是很簡陋的,墨綠色的雪佛蘭旅行車,里面裝著電腦,車頂上裝著攝像機和激光感應設備。車速不能超過每小時 16 公里,否則拍下來的圖像就會模糊,根本不堪使用。而且這套系統運行時功耗極大,燒保險絲是家常便飯。最終他們在車上多搭載了一臺本田的汽油發動機來發電,才解決了問題。但系統本身仍然極不穩定,經常死機、重啟,每次出問題只能回公司重新調試。那個夏天,這種古怪的汽車在山景城引發了數次恐慌。實際上,一直到 2005 年末,Google 街景項目都看不到任何有效的產出。
最早的街景車。來源:Google
2005 年 10 月,街景項目的人在總部 40 號樓做了一次技術演講,向 Google Maps 團隊介紹了街景項目。但是街景是否能做成,Google Maps 團隊的人還是抱有懷疑態度:畢竟,按照街景的現狀,未來還需要投入多少錢,會產生多少數據,這都是未知數。
但是 Google 的工程總監 Bill Coughran 決定支持,所以街景正式立項了。成為正式項目,就意味著預算、排期、人頭、辦公場所…… 街景再也不是 Google Books 的一個下屬項目了,它被劃到了 Google Geo,匯報給 Geo 團隊的技術負責人 Brain。
Google 選擇在 2007 年的 Where 2.0 峰會(Where 2.0 是O'Reilly 開創并主辦的大會,每年一屆,主題是 www 的發展,始于 2004 年,最后一屆是 2011 年)上公布了街景項目,它毫無意外地引起了公眾的興趣。不幸的是,街景項目的技術一直不成熟,技術問題一直沒有解決,系統仍然太復雜,太依賴手工,太不穩定。不過,在 2007 年,事情終于有了轉機。
還記得我們之前談過的 Stanley 嗎?2005 年,斯坦福大學的教授 Sebastian Thrun 和他的團隊制造的無人車 Stanley,在美國國防部先進研究項目局(DARPA)舉辦的汽車挑戰賽(DARPA Grand Challenge)中跑完全程,并獲得了冠軍。在那之后,Google 收購了 Thrun 的公司。另一位在無人駕駛社群領域知名的人物,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的碩士生 Anthony Levandowski 也加入了 Google(實際上 Thrun 之前就見過 Levandowski,因為 Levandowski 的無人駕駛摩托車也參賽了 2005 年的 DARPA,可惜沒有跑完全程)。
2007 年,Thrun 的團隊和 Vincent 共同重啟了街景項目,他們徹底重新設計了街景車,并且設定了一個相當激進的目標:美國總計 600 萬英里的道路中,街景項目必須覆蓋 100 萬英里。
新的街景車放棄了那些專門定制的高精尖設備,直接采用現成的、消費級的攝像設備,放棄了激光傳感器,鏡頭也不需要活動部件。事實證明,這種“基礎”的設計相當有效。很快,Google 就派出了一隊街景車奔向美國全境。到 2007 年下半年,只花了不到一年時間,“激進”的目標便已經提前完成了。
2007 年,網友拍到的街景車。來源:Mattew Weinstein@非死book
此后,Google 街景一年年持續改進,覆蓋的區域越來越廣。當然,它也遭遇了許多隱私問題(后來 Google 新增了自動模糊人臉和車牌的功能,以維護隱私)。根據最新的資料,如今 Google 街景車采集設備已經由自己研發,不再依賴第三方。2018 年,街景在日本已經能提供“狗的視角”,在北海,街景甚至覆蓋了兩處海洋石油鉆井。
今天街景的覆蓋范圍,藍色表示被街景覆蓋,顏色越深表示街景數據越精確,越詳細。來源:Google
再開個腦洞,今天街景其實已經不限于“街”景,圖像采集平臺也不限于汽車。三輪車可以深入小巷,步行背囊讓山丘不再是障礙,手推車可以在博物館內暢游,摩托雪橇可以在雪地上馳騁…… 來源:Google
4000 杯拿鐵
2006 年 10 月,John 收到一封郵件:
Hi John。我在想,我們有沒有機會見面?
史蒂夫·喬布斯
對 John 來說,史蒂夫·喬布斯是他大學時代就崇拜的技術天才,但是,喬布斯為什么會給他寫信?這該不會是什么釣魚郵件吧?過了一會兒 John 的電話響了,對,就是喬布斯打來的。坊間流傳,蘋果在秘密研發一種設備,這到底是什么呢?它和地圖有什么關系?沒有人知道答案。
2006 年 10 月 31 日,喬布斯帶著蘋果的軟件負責人 Scott Forstall 來到 Google,他們展示了一臺全新的設備,這臺設備上已經有移動版本 Google Maps 的前臺。喬布斯想要的是讓蘋果的研發人員可以接觸到 Google Maps 的后臺數據,這樣才能把地圖、導航、本地搜索、定位等等功能都搬到新設備上。
喬布斯同時警告說:參與這個項目的 Google 員工必須高度保密,絕不能泄露任何關于新設備的消息。在 Google 內部,開發移動版 Google Maps 的主力是 Zipdash 的團隊(這個團隊 2003 年就在做移動設備上的地圖,后來被收購,我們之前講過他們的故事)。
于是雙方形成了一種非常詭異的合作:蘋果需要 Google Maps 的后臺接口,但不能說這是做什么用的;Google Maps 要為蘋果做各種優化,但不知道具體用在什么設備上(知道了也不能透露給其他人)。總之,經過喬布斯和 John 的努力,Google Maps 為蘋果開辟了一塊“特區”,終于合力完成了這個項目。
在 Google 這邊,參與開發還有 Jeff Hamilton,他來自 Andy Rubin 的團隊,而 Google 的 Android 正是 Andy Rubin 的團隊的作品,喬布斯對此頗為介意。不知道 Hamilton 到底有沒有把 iPhone 的細節告訴 Android 開發團隊,至少在 Google Maps 這邊,他始終含糊其辭,說自己在開發“手機上的軟件”。要知道,那個年代還是功能機的天下,最“智能”的手機是裝有全鍵盤的黑莓手機。而當時身為 Google CEO 的埃里克·施密特,盡管是蘋果董事會的成員,也不知道這個項目的存在。
2007 年 9 月 7 日,在足以載入史冊的蘋果發布會上,喬布斯公布了第一代的 iPhone,從此開啟了智能手機的時代。同時,他也專門演示了移動版本的 Google Maps。點擊打開,自動通過 GPS 定位,搜索“Starbucks”自動找到附近的星巴克…… 在掌聲和尖叫聲中,喬布斯現場為觀眾訂了 4000 杯咖啡。
喬布斯在發布會上展示移動版 Google Maps。來源:the Verge
喬布斯要展示的還不止于此,他切換到衛星地圖模式,一會兒看看埃及金字塔,一會兒看看巴黎埃菲爾鐵塔,最后來到發布會的所在地:舊金山的 Moscone Center。面對觀眾的驚呼聲,喬布斯微微一笑:很不錯吧?
“現場下單訂 4000 杯咖啡”的安排讓在場觀眾沸湯了。實際上,演講天賦對喬布斯來說似乎是與生俱來的。1988 年,離開蘋果的喬布斯主持了 NeXT 電腦的發布會。按之前的預期,本次發售的 NeXT 電腦售價應當在 3500 美元左右,但因為喬布斯對細節和美感的執著(當時他還算不上智慧成熟的商業領袖),最終 NeXT 電腦售價高達 6500 美元,如果配上打印機和硬盤驅動器,還要再加 4000 美元,場面一度有點尷尬。不過隨后喬布斯安排了一個節目:讓 NeXT 電腦和舊金山交響樂團的小提琴手 Dan Kobialka 上演二重奏,A小調巴赫小提琴協奏曲。當年基本沒多少人想過電腦能演奏樂曲,這個安排讓在場觀眾沸騰了。
不過 Google Maps for iPhone 不會重演 NeXT 叫好不叫座的悲劇,它已經推出就大受歡迎,而且熱度持續上升。在之前,Google Maps 的用戶平均每一兩周才會用一次 Google Maps。但是有了 iPhone,Google Maps 的打開頻率變成了每天 1 到 2 次。換句話說,大家逐漸開始習慣,隨時隨地使用 Google Maps。在一個月內,Google Maps for iPhone 的流量就超過了所有移動版 Google Maps 的流量總和。在 18 個月內,Google Maps for iPhone 的流量已經超過了所有 PC 版本的 Google Maps。
看到智能手機給軟件(包括地圖)的使用打開了全新的世界,Google 也決心下大力氣開發移動版軟件(如今大家都知道,這東西叫 App)。他們招來一個在微軟工作了十五年的高級人才 Vic Gundotra,讓他負責各種移動版軟件的開發。這又帶來了一個問題,Gundotra 和 John 的工作存在重疊:當時大紅大紫的 Google Maps for iPhone,它到底屬于 John 呢,還是屬于 Gundotra 呢?
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影響最終決定的不是 John 也不是 Gundotra,甚至都不是 Google 的人,而是喬布斯。
如果那個該死的 Gundotra 敢來蘋果總部,我一定要親手把他給趕出大樓。直接說吧,我根本不想讓這家伙靠近蘋果總部一英里之內!
(未完待續)
來自: 余晟以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