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tHub的服務條款疑與大量項目許可證相抵觸

jopen 7年前發布 | 6K 次閱讀 Github

GitHub的服務條款疑與大量項目許可證相抵觸

GitHub 的新服務條款于 3 月開始生效。MirBSD 的開發者在博客發文,質疑新版的服務條款與大量項目許可證本身相抵觸,可能受到影響的許可證有:任何 copyleft 許可證(GPL、AGPL、LGPL、CC-*-SA)、需要署名的許可證(CC-BY-*、4 言 BSD、帶 NOTICE 的 Apache 2)、需要保持代碼完整的許可證(LaTeX 許可證),在最壞的情況下,上述許可證將被削弱為兩言 BSD 許可證。

Debian 前核心開發者 Joey Hess 回應稱,他自己已經從 GitHub 刪除所有項目,并自行托管。GitHub 的新服務條例模糊不清,其后果尚不明確,他已經找了一群律師幫忙解決問題。

MirBSD 開發者的文章大意是:

條款中規定,作者同意在一定情況下放棄署名權,“以便允許代碼搜索等基本功能的運作”。如果僅僅是這樣,也無可厚非。然而,如果項目另有人參與,上傳者自己顯然無權代替其他人做出是否署名的決定。更別說 CC 協議不允許 “子許可證” 的存在,使許可證和服務條款相抵觸,成為非法的、無效的。

此外,條款還規定,作者需要同意,它人 “use, display and perform” 其作品的權利;以及,作者需要授予 GitHub 在其功能范圍之內對作品進行 “reproduce” 的權利。這意味著,GitHub 可以無視所有的 copyleft 許可證中的條件。

最后,GitHub 的條款還允許其刪除項目中的文件。這意味著,某些要求保持源代碼完整性的許可證也與新條款相抵觸。

開發者認為新許可證并非一無是處,確實修正了以前存在的問題。筆者也認為 GitHub 的做法不是惡意。例如,對于沒有任何許可證的項目,GitHub 如果不提前主張權利,就會產生大量糾紛,這應該是新使用條款試圖避免的。然而,所有 OSS 和 Debian 認可的自由、開源許可證本身已經允許了托管平臺的做法,因此 GitHub 完全不應當讓畫蛇添足,讓自己的使用條例凌駕于項目許可證之上。

來自: Solid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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