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矩形申請為專利是可恥的
iPhone 3GS 與 Galaxy SII 的區別是很明顯的:大小不一樣。甚至,我也可以分辨出 Galaxy Tab 10.1 與 iPad。三星慣用的廉價塑料后背散發出的山寨氣息,閉著眼睛都可以聞到。
iPhone 和 Galaxy S III 的區別更不用說了。如果分辨不出 3.5 和 4.8 的屏幕有什么不同,那么,你也許該去配個眼鏡。
智能手機和移動互聯網迅速加強了用戶體驗的價值。而專利法是個進化緩慢的領域。和時代脫節的法律必然導致一些笑話:Pull Down Refresh 無人保護,而 Android 廠家生產一個矩形的手機,還要面臨訴訟的風險。
有些東西專利法應該保護,也保護了。比如蘋果發明的 Tableview 拉到頭時的橡皮筋效果。 Android 用另外的辦法回避了這個專利。
另一些東西專利法應該保護,卻沒有保護。專利申請復雜成為創業團隊的負擔。所以小開發者發明的 Pull Down Refresh 無人保護。蘋果甚至利用這種抄襲間接的獲利。把開發者抄哭了的世界開發者哭泣大會的與會者(WWDC 2011 ),恐怕也有很多話要說。
還有些東西,專利法本來不應該保護。比如:矩形的手機外觀設計。
很多 PDA 多年來就是這種設計。從沒引發過專利戰。早于 iPhone 很多年的 Th55 和 iPhone 是否也有點像?(居中的)擁有大觸摸屏幕的手機,還能設計成什么樣?!
有的時候,法律也未必是靠譜的。
奴隸制度?是法律。
種族隔離?是法律。
禁酒?是法律。
婦女沒有政治權利?是法律。
今天,在某些國家,還有很多不靠譜的法律。比如可以用石頭砸死人。
歷史早已一遍遍的證明過:荒唐的法律不但舉不勝舉,而且還層出不窮。
但是,即使如此,當事情變得越來越荒唐的時侯,你我仍然沒有資格言及“合法”與“非法”。專業人士們還要靠他日進斗金。
不過,合法或非法又如何?北美獨立前,解決美國合法性紛爭的,并非政治或者法律專業人士。托馬斯·潘恩和他的《常識》告訴我們:無論現實多么復雜,有些常識不容顛覆。
把矩形申請為專利是可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