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Drive 那令人卻步的服務條款

fmms 13年前發布 | 5K 次閱讀 Google

Google Drive 那令人卻步的服務條款

Google Drive 正式上線后,吸引人們眼球的除了服務本身的功能和亮點之外,還有“讓人退卻三分的服務條款”。

當你向我們的服務上傳或提交了內容,你將于全球范圍內授予了 Google 使用、托管、保存、重制、修改、創造衍生作品、及公開發表、展示、分發相關內容的許可。

在該許可中你所授予 Google 的權利將僅限于運營、推廣、改進服務或開發新服務。即使你停止使用我們的服務,Google 仍將持有該許可。

實際上,這個服務條款在 3 月 1 日的時候 Google 就已經全面推行,當時就引發了很多人的擔憂。而 Google Drive 推出后,外媒更是將該條款形容為“讓人嚇掉下巴”。因為仔細看這個條款,除了 Google 沒人能夠真正界定“運營、推廣、改進服務或開發新服務”這句話里包含了多少內容,也就是說 Google 會拿你上傳的資料做什么,誰也說不準。一個服務無論有多么優秀,當捆綁上這樣的服務條款之后,都會讓用戶的興趣銳減八分。

對此,ZDNet 的 Ed Bott 直言“或許 Google 所在的星球跟我們的不太一樣”。盡管他還沒真正用上 Google Drive(大部分普通用戶都遇到這樣的情況,只能等 Google 郵件通知“您的 Google Drive 已經準備就緒”),但就他所了解到的情況,他認為 Google Drive 不僅復制了 Dropbox 的功能(此話并不完全正確),還復制了 Dropbox 過去所犯的錯誤(去年六月 Dropbox 曾因類似的條款問題遭到用戶質疑)。

難道 Google 就沒有人看看這個條款,問問自己“我們的用戶看到這個會怎么想”嗎?顯然沒有。

Google 內部有沒有人提醒“嘿,記得 Dropbox 曾經犯過這樣的錯誤并為此道歉了一整個星期嗎?” 我想也沒有。

看起來 Google 確實在重蹈 Dropbox 的覆轍。面對質疑,Google 發言人終于按捺不住透過 BusinessInsider 對條款進行澄清:

你仍舊保留著任何與你上傳內容相關的知識產權。簡而言之,你的仍舊是你的。

這句話有讓你感覺好一點嗎?嗯,我也沒有。

當然,有一部人會說“服務條款這東西我從來就不在乎,我堅信 Google 是個‘不作惡’的公司,他們不會拿著服務條款肆意妄為的”,與此同時也有一部分人認為他們“Too simple,sometimes naive”。但這事關個人選擇,我們也無需對此去評判對錯。對 Google 沒有信心的人大可選擇其他的服務,但你可別忘了,其他公司的服務條款并不見得一定比 Google 的讓人安心,記得擦亮你的眼睛再做選擇。

題圖來自 phandroid
本文轉載自: http://www.ifanr.com/84759

 本文由用戶 fmms 自行上傳分享,僅供網友學習交流。所有權歸原作者,若您的權利被侵害,請聯系管理員。
 轉載本站原創文章,請注明出處,并保留原始鏈接、圖片水印。
 本站是一個以用戶分享為主的開源技術平臺,歡迎各類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