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d 十年與喬布斯
從 2000 年開始,喬布斯革新了幾個產業,不管是 3 個還是 6 個,音樂產業必定是其中之一。如今 iPod 誕生十周年,這背后有什么故事?讓我們看看《喬布斯傳》里面的記載,發掘更多的秘密。
數字中樞
喬布斯為什么能夠會對便攜式音樂設備感興趣?這實際上和他的理念有關,他一直認為“計算機將成為數字中樞”。
喬布斯說:“我是通過攝像機才理解到這一點的。使用 iMovie 軟件能讓你的攝像機價值增加 10 倍。”你不用再花幾百個小時坐在那里看原片,而是在你的計算機上編輯,制作漂亮的淡入淡出效果、添加背景音樂、把你的名字加在片尾字幕中,也當一把制片人的癮。它激發了人們的創意,讓人們表達自己,制作出富有情感的作品。“在那一刻,我覺得個人計算機正在演變成另一種東西。”
喬布斯還相信,“如果計算機成為一個中心,還可以使便攜式設備變得更加簡單”、“端到端的解決方案是正確的”。
因此,我們可以理解為什么 iPod 和 iTunes 結合得如此緊密。
iTunes
基于“數字中樞”的理念,2001 年 Mp3 數字音樂文件正流行的時候,喬布斯希望有一款軟件能夠取代當時市面上功能復雜的音樂管理軟件,這是 iTunes 的起源。
喬布斯在 iMac 上加了一個 CD 刻錄光驅,但這還不夠。他的目標是把這一過程變得更加簡單:從 CD 上傳輸音樂到計算機、用計算機管理音樂、然后刻錄。其他公司已經在制作一些音樂管理軟件了,但這些軟件既笨拙又復雜。……然后他得出結論:“它們都太復雜了,即使是天才也只能搞明白其中一半的功能。”
機緣巧合,當時前蘋果軟件工程師比爾·金凱德(Bill Kincaid)一邊開著方程式賽車一邊聽到廣播上介紹可播放 Mp3 的 Rio 便攜式音樂播放器時,被播音員刺激到了。
“但是別激動,蘋果用戶們,因為 Rio 和蘋果機不兼容。”金凱德自言自語道:“哈哈,這個我可以做到。”
于是他找來兩個朋友制作名為 SoudJam 的軟件,能夠管理 Rio 上的音樂文件,在播放音樂時還可以顯示一種“迷幻的律動”。
2000 年 7 月,蘋果買下 SoudJam,隨后喬布斯親自參與 SoundJam 的開發。
喬布斯要求他們必須把軟件改得更加簡單有趣。之前的界面是用戶可以按照歌手、歌曲名或是專輯名進行搜索,但是喬布斯堅持把它改成了一個簡單的輸入框,你可以直接輸入任何你想搜索的信息。
最后,SoundJam 改名為 iTunes,于 2001 年首次向外界公布。
iPod
有了 iTunes,“喬布斯意識到,蘋果也能制造一個和 iTunes 配套的設備,讓收聽音樂變得簡單。”iPod 起源于此。
在這里,喬恩·魯賓斯坦(Jon Rubinstein)擔任了重要的角色,他敲定了 iPod 的硬件配置,包括合適的液晶屏幕和可充電的鋰電池,更重要的是,他找到合適 iPod 的儲存設備。
在和東芝公司開完例會之后,工程師們提到,他們正在實驗室研發一項新產品,到 6 月可以完成。那是一個 1.8 英寸見方的硬盤(大約是 1 美元硬幣的大小),帶有 5G 的內存(大約能存放 1000 首歌曲),但他們不知道可以用它來做什么。當東芝的工程師把這個小硬盤展示給魯賓斯坦時,他立刻得到該怎么利用它。把 1000 首歌裝進口袋!這主意太棒了!
魯賓斯坦發掘到托尼·法德爾(Tony Fadell),讓他擔任開發設計團隊的領導人。法德爾當時已經想出一些關于制造更好的數字音樂播放器的點子,但他走遍 RealNetworks、索尼(Sony)和飛利浦(Philips),都沒人買賬。
法德爾是個生性自由的人,魯賓斯坦為了讓他加入蘋果,使出了強硬的手段。
魯賓斯坦決定來硬的。他召集了一屋子的人,大約有二十幾個,這些人都是負責 iPod 項目的。當法德爾進來時,魯賓斯坦告訴他:“托尼,如果你不簽約成功全職員工,我們就不做這個項目了。你來還是不來?你必須現在就決定。”
法德爾看了看魯賓斯坦的眼睛,又看了看其他人,然后說:“蘋果公司經常發生這種脅迫人簽約的事情嗎?”他停頓了一下,說“好吧”,然后極不情愿地和魯賓斯坦握了一下手。
而 iPod 上著名的轉盤追蹤設計,則與菲爾·席勒(Phil Schiller)有關。在 2001 年 4 月,喬布斯在蘋果公司四層召開一個會議,確定 iPod 的一些基礎性問題。席勒正是在這場會議中,提出了他的構思。
他走出房間,然后拿來一堆 iPod 的模型,它們的正面都有一個相同的裝置,也就是后來著名的轉盤追蹤設計。他回憶道:“我一直在想怎么瀏覽播放列表。你不可能按幾百次按鈕。如果有個轉盤豈不是很好?”……喬布斯大叫:“就這個!”
iPod 項目開始后,喬布斯每天都會投入其中,努力“簡化”產品。
他會瀏覽用戶界面的每一個頁面,并且會作嚴格的測試:如果找到某一首歌或者使用某項功能,按鍵次數不能超過 3 次,而且按鍵的過程要自然。如果他覺得導航不夠清楚,或者需要按 3 次鍵以上,他就會非常生氣。法德爾說:“有很多次,在用戶界面設計的問題上,我們絞盡腦汁去思考和討論,自認為已經考慮得很周全了,但喬布斯還會說:‘你們想過這個嗎?’然后我們就心想:‘真見鬼!’他會重新定義這些問題或方法,我們的小麻煩就會迎刃而解。”
iTunes Store
眾所周知,iTunes Store 是世界上最大的數字音樂商店,它的出現讓數字音樂變為音樂出版商的盈利項目,而不是盜版的來源。
喬布斯相信,用戶下載盜版是缺乏合法的選擇,而他與蘋果則會找出一個合理的方式。
我們相信,有 80% 下載盜版的人都是不得已的,只是沒有給他們提供合法的選擇而已。所以我們說:“ 我們創立一個合法的途徑吧。這樣大家都會受益。音樂公司能贏利,藝術家能贏利,蘋果公司也能贏利,而用戶也有所收獲,因為他們既享受到了更好的服務,又不必偷竊。
這個合理的方式是 iTunes Store,在這個過程中,AOL 的 CEO 巴里·舒勒提供了很好的建議:
盜版顛覆了所有人的認知。而能夠與之抗衡的就是把 iTunes 做成端到端一體化的服務,從 iPod 到商店,你就能很好的保護這些音樂。
說實話,iTunes Store 的模式,讓音樂出版商感到驚訝、贊嘆。環球音樂集團的 CEO 道格·莫里斯(Doug Morris)在聽了喬布斯的想法之后,不由得驚嘆:
“史蒂夫做了一件偉大的事。他提出了一個完整的系統——iTunes 商店、音樂管理軟件和 iPod。整個過程非常流暢,他把這些服務都打包了。”
結語
和最初喬布斯所希望的一樣,iPod 與 iTunes 配合無間,成為“端到端”產品的典范。而計算機,則成為管理 iPod 的工具,數字音樂中樞。iTunes Store 則讓用戶有了“合法的選擇”,音樂出版商得以在自己的創作上獲得收益。
iPod 誕生十周年,它成為最暢銷的數字音樂播放器,同時也成為音樂產業的救星。喬布斯在這里起到什么作用?也許看到這篇文章后,會讓你有所感悟。
來自: ifanr 愛范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