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企鵝變形記
擁有7.52億活躍用戶,什么是騰訊不想做的,什么又是騰訊不能做的?對于騰訊控股(0700.HK)董事局主席馬化騰來說,這是一個終極追問。
2012年 5 月 18 日,騰訊官方宣布的、其 1998 年創立以來的第二次重大“組織架構變革”,似乎給出了一些答案。有意思的是,它的上一次“組織變革”發生于創立 7 年之后的 2005 年,距今又是一個 7 年。
5月 18 日,馬化騰在“致員工的一封信”中表示,此次變革“體現了公司面對當下和未來數年市場格局變化的思考”,“我們希望通過這次調整,更好地挖掘騰訊的潛力, 擁抱互聯網未來的機會,目標包括:強化大社交網絡;擁抱全球網游機遇;發力移動互聯網;整合網絡媒體平臺;聚力培育搜索業務;推動電商揚帆遠航;并且加強 創造新業務的能力。”
雖然馬化騰稱,“公司在業務方面對各個業務群的期許是:必須進一步開放思維,要有所為有所不為”。但顯然,騰訊給出的仍是一個以打造“企鵝帝 國”為目標的“全能”計劃——強化現有核心業務(游戲和社交),搶占新興業務先機(移動互聯網),打包弱勢業務再圖發展(電商、搜索等)。
過去 14 年,這家以“善于滿足用戶需求”著稱的中國互聯網企業,一直在以“微創新”的方式進行產品開發,并由此引發了來自整個互聯網業界的“抄襲”指責,不過,這只憨態可掬的“小企鵝”,依然以讓人難以置信的速度快速成長為一個四處掠食的“帝企鵝”。
那么,下一個 14 年,它是否還能以同樣的方式繼續前行?在市值跨過 500 億美元門檻之后,它能否繼續實現對 1000 億美元的超越?這家中國目前規模最大的互聯網公司,能否順利向一家世界級互聯網企業邁進?
現實是,在多年的“先抄襲后超越”之后,騰訊的觸角幾乎已經深入到互聯網產業的每一個角落,全民公敵般的存在,會引發外界對其“微創新”更為猛 烈的道德批判和同仇敵愾。而快速擴張的另一個必然后果就是,其日益龐雜的業務體系,難免良莠不齊,在騰訊這棵瘋長的“大樹”上,已經結出了不少“苦澀的果 子”。并且。正如馬化騰所言:“當團隊規模變大后,很容易會滋生出一些大企業毛病。到底我們如何能夠克服大企業病?”
更重要的是,如果“開放平臺”最終發展為一場互聯網產業的真正意義上的“地殼運動”——一次“絕對意義上的、全面的”產業變革,正如互聯網之于微軟,那么,這只身形臃腫并被視為“貪婪”的企鵝,將如何避免重蹈恐龍的覆轍?
上述的所有疑問,馬化騰均已在 4 月 23 日向 KK(凱文.凱利,《連線》創始主編,《失控》作者)提出,并得到了讓他滿意的答復。不過,這次由騰訊主辦的、影響甚大的對話,更像是對騰訊此次“變革”的一次背書。
開放還是封閉,全能還是聚焦?馬化騰給出的答案,或許不僅將影響騰訊的下一個 7 年、14年,甚至是這只企鵝的整個下半生。
“業界有什么更新,我們就跟進。我們不認為這就是“抄襲”。我們的意圖就是服務用戶,做好服務就 OK 了。我們從來不認為,這種跟進是不好的行為。”
2001年,騰訊的營業收入為人民幣0.49億元,凈利潤0.1億元;2011年,這兩個數字為 285 億元和 102 億元。10年,收入劇增 580 倍,而其市值,也從 2004 年 6 月香港上市時的 73.6 億港元,一路飆升至目前的 3860 億港元。
中國互聯網產業過去 10 年的快速發展,無疑是這一神話最好的注腳,但在外界看來,騰訊 1998 年創立至今始終秉承的“先抄襲后超越”的業務策略,才是其能夠成為少數最成功互聯網公司的主要原因。當然,在騰訊內部,這一“先抄后超”策略,在“一切以 用戶價值為依歸”的經營理念之下被合理化了。
“業界有什么更新,我們就跟進。我們不認為這就是‘抄襲’。我們的意圖就是服務用戶,做好服務就 OK 了。我們從來不認為,這種跟進是不好的行為。”2012年 3 月,談及騰訊的產品開發,一位騰訊內部人士對本刊記者稱。
這位人士回憶說,“一開始大家都用 ICQ(1996年 11 月以色列 Mirabilis 公司推出的全球第一款‘即時通訊軟件’),1999年初我們就做了個 OICQ。而在最原始的競爭中,我們最終脫穎而出,因為我們注重用戶體驗。首先,我們的安裝包很小(當時網速很慢)。第二,第一版 OICQ 就有頭像,而 ICQ 沒有。第三,OICQ 能發送離線消息。第四,OICQ 的好友列表,展開列表時有動畫效果和音效。此外,OICQ 當時還有一個很重要的體驗就是‘看誰在線上’”。
顯然,作為騰訊過去 14 年最為成功、最為核心的產品,OICQ(后于 2001 年更名為“QQ”),不僅為騰訊日后龐大的業務體系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也為其后來的產品開發提供了路徑參考,騰訊內部稱之為“微創新”。
“騰訊從一開始就有了‘微創新’。IM(即時通訊)不是我們發明的,但我們做到了極致。”前述騰訊內部人士稱,“微創新,強調的是跟進、超越兩種能力,在既有的產品上做改進和演化。”
不過,當時,OICQ 只是一款免費下載使用的軟件,雖然在不到一年時間內就發展了 500 萬注冊用戶,但這并沒有給騰訊帶來現實的收益。并且,隨著 OICQ 用戶的快速增長,騰訊的成本也在不斷增加,其中最主要的是“服務器托管費”。據稱,馬化騰當時“到處去蹭別人的服務器用”,甚至“把程序偷偷裝進別人的服 務器里運行”。
“后來,我們開始考慮收入的問題了。我們開始開發一些新服務,比如,在 QQ 上面可以給手機發短信,我們收取費用,和移動分成。”上述人士說,這就是騰訊早期的盈利模式。2001年,在騰訊0.49億元的總收入當中,有0.38億 元(占比 77%)來自“移動及電信增值服務”(除了短信,還包括“音樂、圖片、游戲下載”等)。
雖然,馬化騰出身電信系統,但騰訊對于運營商的過度依賴,顯然是他不能接受的。尋找新的收入來源,成為馬化騰當時最為緊迫的任務,而他手中最重 要的籌碼,就是免費卻龐大的 QQ 用戶群。2001年底,QQ 的注冊賬戶已高達 9320 萬,而“最高同時在線賬戶數”則高達 190 萬。
“當時,在 QQ 上插根扁擔都能開花。”上述騰訊內部人士稱,“為了增加收入,我們主要是依賴 QQ 平臺去發展其它業務,如 QQ 空間、QQ 游戲等”,“我們的 QQ 平臺為其它平臺輸送了超多的用戶,最終發展出了社交、溝通、媒體、游戲等四個平臺”。而騰訊發展其它業務的方式,當然是“微創新”。
“從 QQ 游戲平臺上線那天起,聯眾的失敗就已經注定了。”多年以后,聯眾創始人鮑岳橋對媒體稱,他可以說是騰訊發展歷史上最知名的“苦主”。作為中國最早做游戲平 臺的公司,也是最早實現贏利的中國互聯網企業,聯眾一度占有“在線棋牌游戲市場”85% 以上的份額。
不過,2003年 8 月,當騰訊推出 QQ 游戲時,鮑岳橋發現,QQ 游戲幾乎就是聯眾游戲的翻版。但在憤怒之余,“感到危險很大”的他首先想到的是“主動低頭”尋求合作,于是他立刻趕赴深圳約見馬化騰,但卻遭到了拒絕。 “現在想來,那時候是太天真了。”鮑岳橋說,“與大型網游不同,棋牌類游戲規則固定,沒有技術門檻,玩家又與 QQ 用戶高度重合,騰訊很容易模仿。”
正如前述騰訊人士所言,那是一個“在 QQ 上插根扁擔都能開花”的年代,在已經擁有龐大用戶群的前提下,相比與聯眾合作甚至收購聯眾,在其“既有產品”基礎上進行“微創新”,顯然是一種更為經濟的 方式。“我們快速研究對手的特點。我們快速發布,再快速修改,不斷發布新版本,提升產品用戶體驗。”
上述人士稱,“我們的優勢就是,龐大的用戶群和關系鏈渠道。比如,在 QQ 游戲中,在斗地主的時候,你可以把好友拉進來玩。但在聯眾上,這種事情是不可能的。”
2004年 9 月,QQ 游戲將聯眾趕下了中國第一休閑游戲門戶的寶座。目前,聯眾在中國網絡游戲市場的份額已不足1%。已轉做投資人的鮑岳橋曾對媒體稱,他現在的投資原則之一就是:只做騰訊不會做、不能做的項目。
而騰訊游戲則在 2003 年之后扶搖直上,并在 2009 年成為中國最大的網絡游戲公司。2011年,游戲業務(歸屬于“互聯網增值服務”)為騰訊貢獻了 158.2 億元的收入,在其總收入(285億元)中占比高達 55.5%。而游戲,只是一個開始。
這種自下而上的,草莽式的業務擴張模式,雖然成就了騰訊過去 14 年得快速增長,但也最終迫使它,不得不進行第二次大變革。
在收獲了“擊垮聯眾”這樣的標志性勝利之后,隨著騰訊不斷將觸角深入新的互聯網領域,類似這樣的一種問答方式,開始業界流行起來:有什么業務是騰訊不做的嗎?沒有。
的確,在幾乎每一種流行的互聯網應用或服務上,騰訊目前均有涉足。當然,它的介入方式依然主要是“微創新”。
“一直在模仿,從未被起訴。”有人這樣調侃騰訊的產品開發史:你出 ICQ,我就出 QQ;你出迅雷,我就出 QQ 旋風;你出 PP Live,我就出 QQLive;你出淘寶網,我就出拍拍網;你出泡泡堂,我就出 QQ 堂;你出誅仙,我就出尋仙;你出勁舞團,我就出 QQ 炫舞;你出 CS,我就出 CF;你出開心農場,我就出 QQ 農場;你出百度知道,我就出搜搜問問;你出 360 安全衛士,我就出 QQ 電腦管家;你出新浪微博,我就出騰訊微博;你出暴風影音,我就出 QQ 影音;你出金山詞霸,我就出 QQ 詞典;你出手機 UC 瀏覽器,我就出手機 QQ 瀏覽器;你出米聊,我就出微信……似乎,騰訊正在與所有的互聯網企業為敵。
事實上的確如此,依據騰訊的“微創新”原則,騰訊與其它互聯網企業發生正面沖突,是難以避免的。“如果一個產品的用戶群不能做得很大,那么,我 們是不會做的。”另一位騰訊產品開發人士對本刊記者稱。 而當那些受到騰訊“微創新”沖擊甚至被擊潰的企業,以一種悲情的姿態四處控訴時,它們也并不總 是能得到同情和聲援。 前和訊網 CEO、互聯網資深人士謝文曾經撰文稱:“聯眾是騰訊打垮的嗎?不是。說聯眾自我毀滅可能更貼切些。騰訊對團購服務是致命威脅嗎?不是。說團購模式沒技術 含量,沒進入門檻,沒核心競爭力可能更有說服力”,“如果自己先抄了什么東西,而認為大公司隨后也抄不合理;如果自己抄了一個東西但缺乏全面運營的經驗和 能力,反而怪罪有經驗和能力的大公司后來居上,那么,這樣的人也就不該在中國從事互聯網行業的工作。公平競爭主要指的是機會均等,不是實力均等或者結果均 等。”
在謝文看來,“絕對意義上,全面的、上游的、革命性的創新,中國任何一個網絡公司,甚至各行各業任何公司都沒有做過”,這才是“先抄后超”策略能夠成功的根本原因,因為騰訊進行了“相對意義上,局部的、應用層面的、進化式的創新”。
上述開發人員如此解釋騰訊的“微創新”:“面對海量的用戶群,我們就是先將產品做出來,給用戶嘗試一下,看他們是否喜歡,然后再根據他們的需求 不斷完善。”互聯網歡迎半成品。 這位人士舉例稱,QQ 能夠擊敗 MSN 是因為,“外企不會對設計好的一個產品進行本土化,在全球各地都一樣”,“而 QQ 的‘隱身對其可見’等功能,就是深度挖掘了人性,滿足了用戶需求”。
為了“挖掘用戶需求”,騰訊各業務部門均表現了極大的熱情。據稱,騰訊對產品經理“每天回復多少個用戶反饋”均有明確要求;騰訊員工還會去網吧、理發店等地觀察用戶在用哪種聊天工具;甚至,有些產品經理為了觀察用戶,每次理發都去不同的理發店。
“所謂的‘抄襲’,就是先來者想到一個東西卻沒有能力實現,但騰訊作為后來者卻做到了。”這位人士如此總結說。或許,這足以解釋為什么,這只四處掠食的兇猛企鵝,雖然在同類中不受歡迎,卻始終受到市場的追捧,并不斷發展壯大。
2001年尤其是 2005 年之后,騰訊在 PC 端互聯網業務上的大舉擴張,不斷結出碩果。其“互聯網增值服務”貢獻的收入,在總體收入中的比重不斷提高。2011年,包括網絡游戲在內,“互聯網增值服 務”貢獻了 230 億元的收入,在總收入(285億元)中占比高達 80.8%,而“移動及電信增值服務”收入的比重,已下降至 11.5%。
在此背后,是騰訊獨特的“競爭機制”。“每個部門都要讓自己的市場占有率提高,它會去主動尋找機會。而馬總(馬化騰)會從整體感覺上進行調 控。”在這位開發人員看來,“如果騰訊成立一個專門的創新中心,反而會限制創新”,“每一個員工都應該作出努力,適當的內部競爭,會激發斗志”。一位騰訊 人力資源部門人士也透露:“公司內部每個月、每年都有對‘微創新’的獎勵。對員工的獎金等系列考核中,‘創新’這一項所占的比重也非常高。”
“我們沒有很細的布局,5年規劃,3年規劃,1年規劃。互聯網行業發展太快了,沒法規劃。”上述騰訊開發人員說,“你要做的就是,不斷觀察它的變化,隨著變化而改進。”
不過,這種自下而上的、草莽式的業務擴張模式,雖然成就了騰訊過去 14 年的快速增長,但也最終迫使它不得不進行第二次大變革。
澀“果子”
14年之后 ,擁有7.52億活躍用戶的騰訊,已成為中國產品線最寬的互聯網公司。不過,在其龐大的業務體系下,各單元的發展并不均衡。
5月 18 日,在“致員工的一封信”中馬化騰說:“大家都知道,騰訊的立業之本是我們的 IM 平臺。過去的組織結構,都是從這個平臺上長出來的,都是從這棵‘榕樹’衍生出來的枝枝杈杈”,“枝杈變得越來越多并且落地生根”。不過,在這棵大樹上,也 結出了不少“苦澀的果子”。
2011年,在騰訊高達 285 億元的總體收入中,僅游戲業務就貢獻了 158.2 億元的收入,占比高達 55.5%。而它歷年來投入巨大的電商、搜索、門戶、視頻等,對收入的貢獻卻十分有限。當期,包括門戶、微博、搜索、視頻等業務在內,騰訊僅獲得了約 20 億元的網絡廣告收入。
而騰訊的電商業務,直到 2012 年一季度才首次在財務報表中列出“分部數據”。雖然,騰訊早在 2005 年便已進軍電商,并先后投資了易迅、好樂買和珂蘭鉆石等 B2C 電商,但當季,電商業務僅貢獻7.53億元的營業收入(其中,自主式 B2C 將交易額計入收入,C2C、平臺式 B2C 等僅計入代理費用)。
與騰訊形成鮮明對比的是,2011年,國內最大的“自主式 B2C”電商京東商城實現營業收入 210 億元。而身為搜索市場的老大,百度實現營業收入 145 億元,凈利潤也高達 66.4 億元。
縱觀騰訊的產業版圖,目前,它與微軟(MSN)、百度、新浪、搜狐、網易、淘寶、京東、360、UC、優酷土豆等均展開了正面交鋒。其中,在即 時通訊、游戲娛樂和客戶端應用軟件等領域,騰訊占有相對明顯的優勢;但在電子商務、搜索、音視頻、網絡媒體、安全軟件等領域,騰訊仍處于相對弱勢地位,甚 至“面臨難以攻克的天險”。
新業務拓展不力,放緩了這只日漸臃腫的企鵝前行的步伐。2011年,雖然騰訊營業收入達到了創紀錄的 285 億元,但僅同比增長 45%。與其 2008 年、2009年、2010年分別高達 87.2%、73.9%、58% 的增長率相比,已不可同日而語。
對于以提供“一站式服務”為目標的騰訊來說,如何從那些目前處于弱勢的業務中,區分出哪些是有潛力的、值得保留的,哪些是沒有潛力的、需要放棄的,顯然是一個艱難的抉擇。
騰訊正在面臨的一個更大的危機是,“微創新”效應似乎正在不斷遞減。不僅,在電商、搜索、門戶、微博、視頻等領域,騰訊沒有通過“微創新”體現出它的“后發優勢”,而且,騰訊甚至可能會錯失一些重要的商業機會。
微信,便是一例。它并未在騰訊成熟的無線業務部門誕生,反而是在身處“邊緣地帶”的廣州研發中心誕生。這款 2011 年 1 月推出的移動互聯網應用,最初在騰訊內部并不被看好,被視為“只是移動 QQ 的一個馬甲”,但在推出僅僅 433 天之后,微信的用戶數已超過 1 億。
4月 23 日,在與 KK 對話時,這次意外的成功,顯然帶給了馬化騰很大的觸動。在談到創新問題時,他特別提到微信,并由此引申說,一個大企業,可能會在達到某個高點之后就陷入到 一個局部的優勢,失去從內部創新和把握新機會的能力。而在互聯網這個變化特別快的產業里,這是非常危險的,可能不用一年的時間,就會發現落伍了。
馬化騰對騰訊創新能力的憂慮,或許還因為,一個它曾經唾手可得但卻忽略了的機會,最終成就了一個可怕的對手——360。
2005年,從“清理流氓軟件、打補丁、開機加速”等不起眼的軟件服務起步,并逐步擴展到殺毒、瀏覽器等更為廣泛的軟件和互聯網服務,奇虎 360 通過單點突破的潛行,用了不到 5 年的時間,成了本土最大的殺毒和瀏覽器服務提供商,并于 2011 年在美國成功上市。這與當年騰訊的做法,何其相似——憑借一款免費的基礎應用/服務,做大客戶群,并借此驅動其它盈利性業務。騰訊在 2010 年感覺到危險逼近。
2010年 11 月,在那場著名的 3Q 大戰中,當騰訊作出“一個非常艱難的決定”,逼迫數以億計的互聯網用戶,在 360 和 QQ 之間作出選擇時,它也并沒有得到預期之中的壓倒性的支持,反倒引發了對騰訊行霸王條款的指責,和用戶對于一家聲稱提供“在線生活一站式服務”的大公司的警 惕之心。用戶的警惕,給予了弱小者與后進者機會。
直至今日,這場 3Q 大戰仍未平息。而未來,360可能還會給騰訊帶來更大的麻煩。
企鵝變形
2005年,當業務部門增加到 30 多個后,為了解決“決策復雜,層級很多,關系理不清,部門間的協作性不強”等管理問題,騰訊實施了創立 7 年之后的第一次“重大組織架構調整”。
當然,那次變革,更直接的目的是抓住網絡游戲、網絡媒體、移動互聯網等市場機會,進行新業務布局,打造“一站式在線生活平臺”。 而 2012 年 5 月,騰訊歷史上的第二次架構重組,其中的意味則要復雜得多:強化現有核心業務(游戲和社交),搶占新興業務先機(移動互聯網),打包弱勢業務再圖發展(電 商、搜索等)。
騰訊對現有核心業務的強化無須多言,更值得關注的是“移動互聯網”業務戰略地位的提升。據稱,馬化騰在多種場合強調,騰訊十分看好移動互聯網的 前景,并在積極地進行布局和嘗試。此次成立移動互聯網事業群,可以看出騰訊對無線互聯網市場的高度期待。 而對于目前的弱勢業務,此次“變革”傳遞出的 信號是,騰訊并不準備放棄。
雖然外界視電商為騰訊“難以攻克的天險”,但通過成立電商控股公司,騰訊“顯示了長期投資電子商務的決心”,“未來,專注的電商公司將以更靈活的機制應對市場挑戰”。
而騰訊在 PC 端一直發展緩慢的搜索業務,則寄望于“移動互聯網”的拉動。“騰訊將通過此次組織調整,使搜索業務更好地依托移動互聯網業務平臺的資源,大力發展新一代搜 索服務。”當然,在 PC 端,它仍希望通過對“語音搜索、圖片搜索、語義搜索等前沿技術的投入”挽回頹勢。
不過,馬化騰從 2010 年就開始高調宣揚的“騰訊開放平臺”戰略,在此次變革中仍未變得清晰。雖然馬化騰表示,“(騰訊)只是一棵樹。面向未來,我們需要去構建一個生態系統,與 合作伙伴一起培育一片森林”,但在騰訊最新的組織架構中,“開放平臺”仍只是“社交網絡事業群”下屬的一個業務部門。
騰訊公司開放平臺部助理總經理侯曉楠曾經表示,騰訊計劃把自己的平臺整體開放,“好像開放了一個舞臺,不僅讓自己的演員來這里表演,同時也讓更多的專業服務提供商參與其中,為用戶提供更多的產品與服務。騰訊只負責舞臺的搭建,提供好聲光電等各項基礎服務”。
不過,能否放下強勢心態,給開發者一個合理的分成比例,以及,如何處理龐雜的自有業務與開放業務之間的關系,始終是外界對“騰訊開放平臺”最大 的疑慮。2011年 7 月,在“騰訊開放平臺”上線后不久,同樣試圖將 360 年打造成一個開放平臺的周鴻撰文稱,他們遵循一個原則,“有所為,有所不為”,把平臺打造好,而不會平臺也做,應用、業務、游戲也自己來做,最后既當裁判 員,又當運動員,跟合作伙伴爭利。
或許,對于“開放平臺”,馬化騰至今還沒想好。那么,騰訊會犯一個微軟式的錯誤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