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不兼容金山網盾案遭強制執行 判賠35萬元
金山網絡日前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奇虎 360 不兼容金山網盾的敗訴判決結果,360將賠償金山網絡共計 35 萬元人民幣,并連續 7 日在奇虎 360 官網 www.# 刊載致歉聲明。
2012年 5 月 30 日,《人民法院報》聲明稱,因北京三際無限公司、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兩被告拒不履行 2011 年 11 月與金山網盾案的終審判決,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宣布兩被告在奇虎 360 官網 www.# 首頁顯著位置刊載消除影響聲明,并在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涉案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同時北京三際無線、奇虎科技在本判決生效之日起 1 個月內,連續 7 日在網站首頁顯著位置刊載消除影響的聲明(如兩被告拒絕執行,法院將在《人民法院報》刊登判決書相關部分,所需費用由兩被告共同承擔);
兩被告還需在判決生效之日起 10 日內共同賠償原告金山經濟損失人民幣 30 萬元,并在判決生效之日起 10 日內共同賠償原告金山合理支出 5 萬元。
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汪涌對此分析,雖然 360 多次敗訴,但個案賠償數額卻很少超過 50 萬元,這與其年收入千萬美元差距甚遠。(完)
附:360不執行法院判決案例:
2011 年 8 月 25 日,360 董事長周鴻祎與金山的微博口水戰判定,周鴻祎連續 7 天在其新浪微博首頁、搜狐微博首頁、網易微博首頁發表向金山致歉申明,周鴻祎拒執行。
2011年 9 月,騰訊起訴 360 不正當競爭,判定 360 公司在“360 網 ”上刪除涉案侵權內容,在首頁以及《法制日報》上公開發表聲明,消除因涉案侵權行為給騰訊公司造成的不良影響。 360 公司未執行;
2011年 11 月, 360 不兼容金山網盾案判定,360 和關聯公司三際無限兩被告于判決生效之日起 1 個月內連續 7 日在 www.# 上刊載消除影響聲。360 拒執行。
360 近期敗訴官司一覽
2010 年 12 月 360 PK 百度軟件,引導用戶卸載,判賠 38.5 萬元;
2011 年 3 月 360 董事長周鴻祎 PK 金山,判賠 8 萬元;
2011 年 4 月 360 PK 騰訊軟件,判賠 40 萬元;
2011 年 5 月 360 PK 金山網盾,判賠 35 萬元;
2011 年 8 月周鴻祎 PK 金山員工李鐵軍,判賠 5000 元;
2011 年 9 月 360 侵權騰訊軟件一案得到終審判決, 360 敗訴;
2011 年 10 月 360 不兼容金山網盾一案終審,判賠 35 萬元;
2011 年 11 月 360 訴金山不正當競爭及損害商業信譽被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