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員和加班文化
Michael Arrington曾發表一篇博文說,創業者必須加倍的努力工作,甚至不惜趴在辦公桌上睡覺,這樣才能成功。對此,我并不贊同其觀點,我看了很多評論都是 關于這樣工作會適得其反,不但沒有獲得成功,相反的,這也給程序員的身體造成一定的危害(長期或是短期都會有影響)。
如果一天工作8小時,這樣算來一周上班5天就是40小時,但若一個程序員一周都在工作,我是說所有的時間全在寫代碼(當然這是不可能的)。那就是7×24有168小時,這可是平時的4倍。
這也只是說說,當然是沒有人能做到的,因為每個人都要睡覺吃飯。除非是機器人,正常情況下一個人每天的睡眠時間是8小時那么7天就是56小 時,168小時減去56小時還剩下112小時,另一個就是吃飯的時間,每天三餐可能要用去1小時30分鐘。還有每天的起床、刷牙洗臉,再加上洗澡、上下班 在路上的時間,這樣算下來你只有不到100小時的時間。
還有我們沒算到的就是,有時要做下家務,當然也有生病的時間,平常的朋友聚會和約會。想想,假設我們一周工作7天時間,每天也就只有10至12小時的時間,而這樣的工作強度我們也只能持續一個月而已。
想想看,如果我們多花了1倍的時間,是不是說可以給公司帶來數10倍的回報呢?如果沒有,那我們多付出的時間價值在那里?還是說我們多付出的那一倍 時間可以讓公司截然不同。如果說增加人員可以提升公司的價值,那為何不多聘幾個程序員?坦然而言,如果投入更多的時間就意味著會有巨大的回報,那么公司肯 定是想讓每個人加都加班更為劃算,這筆帳誰都會算。
上面所說的如果不正確,那為什么很多公司都會讓人拼命的加班呢?以為什么大家都對加班這件事感到很正常呢,有一種可能就是大家不知道該如何衡量其中的利害之處,每個人都只是單純的認為加班總會給公司和個人帶來利潤。不過這讓我發現了其中另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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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就是,無論我們用再精密的指標來考核工作,也無法得出一個程序員的工作效率,當然,多數公司中的人員都有競爭意識,就算你并不想這樣想,每個 人還是會發很多時間來檢查審核所寫的代碼,像公司上層這樣的人,是不會花太多時間也沒有這個專業能力來做考核員工業績這種繁瑣的事情。所以,他們就采取了 更為簡單的方式來衡量,那就是一個人工作的時間長短來作為你有多大的生產能力。哪些程序員花了多長時間在寫代碼,又或是哪些程序員經常不在位子上工作,一 眼看去都是清楚的。比方說:如果你還能在凌晨接到領導的電話后毫無怨言的工作,當然也有自大的笨蛋不清楚,其實接個電話修復問題也就是十幾分鐘的問題。
盡管上層的領導一再的強調,他們希望程序員一直在工作的意思其實是讓他們隨時待命,主要的原因是因為在很多問題上,沒有程序員的幫忙他們是沒辦法解決的,甚至說有些不可理喻的老板竟然會覺得,如果他們下面的員工要是比他們早走就是錯誤的。
原文:http://www.thoughtclusters.com/2012/01/how-many-hours-can-a-programmer-program/ 作者: KRISHNA譯文:http://netsmell.com/post/how-many-hours-can-a-programmer-program.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