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不讓我用這張照片
本文是從 Dear Google+ 這篇文章翻譯而來。
今天早些時候,我發現了一個有趣的事情。我的Google頭像照片——同樣也在Gmail里、GChat里、Google+里使用的一張照片——不見了。Google的Bug?非也。
事情原來是這樣,Google——在沒有知會我的情況下——進入了我的帳戶,刪除了我的頭像照片。為什么?因為照片里我伸出了中指。就是上面那種手勢。
感覺Google是有點荒唐的假正經,我猜想這也許是特例,于是重新上傳了這種照片來確認。毫無疑義,也不見了。差不多就在這時,Google的Alex Joseph寫了一條評論解釋原因:
我們檢查用戶的個人信息設置,首要目的是確保Google+里所有頭像照片都符合我們的“用戶內容和行為法規”。我們的法 規頁面上有說明,“你的頭像圖片里不能包含成人或侮辱性的內容。”你的頭像因為違反了這一個規定而被刪除。如果想知道Google+的這一規定更多的信 息,請訪問http://www.google.com/intl/en/+/policy/content.html,或者點擊Google+頁面底部的“Content Policy”鏈接。
我的問題并不是我不能再使用這張向所有人伸出中指的頭像照片——我可以在推ter或其它地方用它——問題是,沒有人在知會或警告我一聲的情況下,進入了我的帳戶,刪除了這張照片。如果這張照片是只在這里保留的唯一一張照片呢?
進一步的思考:我覺得Google在這種事情上掃黃打非有點荒唐。起初,他們要求在Google+上每個人都必須使用真實的名稱。在一片批判聲中, 他們做了讓步。這里我遇到規定也應該一并取消,因為,說實話,我有在侮辱人嗎?如果我的頭像冒犯的誰,他可以把我清除出他的“朋友圈”。
這個問題同時也是個很模糊的問題。在不同的文化里,同一個手勢帶有不同的含義。比如說,我用手指指著下巴,谷歌也會刪除掉它嗎?
如果我是谷歌負責人,我更加關心的問題應是目前Google+里泛濫的垃圾信息問題。刪除那些該死的家伙們——而不是你的網絡里稍微有點少兒不宜愛好的、并不是特別正派的公民們。
不管怎樣,我端正了一下態度,重新上傳了一種照片(下圖),希望沒有越過他們那些沒有人去讀的政策法規里的紅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