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半年就被美國執法部門索要400余次數據

jopen 8年前發布 | 5K 次閱讀 Uber

Uber半年就被美國執法部門索要400余次數據

騰訊科技訊 4月12日消息,據外電報道,打車服務公司Uber在周二發布了它的首份透明度報告。這份報告顯示,在2015年下半年,美國執法機構向該公司索要有關乘客和司機數據的請求高達415次。

其中大多數索要數據的請求與刑事調查案有關,例如詐騙案、盜竊案或性侵案。美國執法機構向Uber公司索要乘客數據309次,索要司機數據205次。

該公司稱,對于其中32%的索要數據的請求,該公司給予了“全面配合”;對于其中逾52%的請求,該公司給予了“部分配合”;對于其中大約15%的請求,要么是該公司拒絕提供任何信息,要么是執法部門撤銷了其請求。

Uber公司的首份透明度報告還詳細說明了它與其他政府機構打交道的情況,例如機場、出租車委員會和公共事業監管機構。這家打車服務公司好斗的名聲在這份報告中得到了生動的體現。沒有任何一項索要數據的請求沒有遭到該公司的抵制。

在這份報告中,Uber公司列明了它接到的政府機構索要數據的次數,它給予配合的次數,以及每次索要的數據涉及到多少個司機和乘客。在有些情況下,該公司還會將相關數據進行相應的處理,略去其中涉及到個人隱私的信息,從而將受影響的乘客和司機數量減少到了零。在另一些情況下,Uber公司還會盡力減少它被迫提交的數據量。但是,在大多數情況下,胳膊擰不過大腿,它還是無力對抗法律的強制力。

執法機構索要數據

Uber公司是如何接到執法機構索要數據的請求的呢?在2015年7月到12月之間,Uber公司被傳喚提交數據267次,被索要司機數據138次,被索要乘客數據312次。對于超過82%的這類請求,Uber公司均提交了一些數據。

Uber公司還接到過90次搜查令、30次緊急請求和28次法庭指令。在每種情況下,Uber公司均對于至少80%的請求做出了回應,提交了一些數據。

此外,絕大多數索要數據的請求來自于州執法機構。州執法機構索要數據的請求高達368次;而聯邦執法機構索要數據的請求僅為47次。這反映了Uber公司的業務的本質屬性:這種打車服務主要在各個城市里開展業務,因此它涉及的案件很少能夠達到需要聯邦執法機構介入調查的級別。

Uber公司的報告中沒有提到國家安全局的信函或FISA(外國情報監聽法)法庭指令,這并不令人感到驚訝。它表明大多數涉及Uber公司的調查活動都沒有涉及到國家安全或外國情報。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 谷歌 (微博)經常會接到這兩種請求。

這份報告證明,Uber公司已將自己與硅谷重量級企業(例如社交網絡 非死book 和 亞馬遜 )相提并論。Uber公司的業務遍布全球66個國家,每天載客300萬次,它的估值已達到了625億美元。一些全球最大的科技公司會定期發布透明度報告,詳細闡述它們與執法機構打交道的情況。這種慣例是在大約10年前從谷歌開始的。

監管機構索要數據

在發布首份透明度報告時,Uber公司聲稱,除了繼續報告與執法機構互動的情況外,它還將會進一步發布機場和相關監管機構向其索要數據的請求。這是因為Uber公司與谷歌和非死book不同,它主要是一家客運公司,因此需要與大大小小的政府機構打交道,包括港口官員、的士委員會和公共事業監管機構等等。

Uber公司聲稱,在2015年下半年,監管機構向其索要數據33次。這些監管機構包括加利福尼亞公用事業委員會和新奧爾良安全許可機構等等。這些索要數據的請求有一些很寬泛,例如某時段的出車量;有些則很具體,例如接走和放下乘客的GPS坐標。對于其中21%的請求,Uber公司“按照要求”照辦了。但是,在大多數情況下,該公司進行了抵制。對于42%的請求,它通過成功的斡旋減少了提交的數據;對于37%的請求,它沒有斡旋成功。

Uber公司希望讓人們知道它并沒有完全服從相關部門索要數據的請求。事實上,它經常會挺身而斗,這反映出了它努力保護乘客和司機安全的責任感。在人們眼中,至少在隱私擁護者的眼中,傳統出租車公司在這方面可能更安全,因為當你搭乘的士并支付現金的時候,就不會留下任何個人數據。這也解釋了為何Uber公司在抵制這些請求時表現得如臨大敵。

隱私問題令人擔憂

“為了更有效地進行管理,監管機構總會索要一些相關的數據,這與執法機構一樣。”Uber公司在一篇博文中寫道,“但是,在很多情況下,它們發送的請求并沒有說明為何需要這些數據,以及將如何使用這些數據。雖然這種乘車數據并不包括個人信息,但是它能夠揭示出乘客的行為規律。而這遠遠超過了監管機構為開展工作而提出的正常要求。正因如此,Uber公司經常會據理力爭,盡可能地減少提交的數據。但是,我們的努力常常會遭到挫敗。”

最近, 蘋果 和FBI之間就是否解鎖圣博娜迪諾槍手iPhone一案鬧得沸沸揚揚。它充分展示了政府機構與消費者科技行業之間的矛盾。而最近有報道稱,一名Uber司機在密西根州卡拉馬祖郡在接載乘客的時候開槍射殺路人。這個事件也將人們的注意力引到了Uber公司的安全措施以及司機背景審查流程上。而新聞聚合網站BuzzFeed則曝光了Uber公司客戶服務網站的屏幕截圖,該截圖顯示在33個月中Uber公司總共接到了1.1萬多次有關“強奸”和“性侵”的投訴。(Uber公司強烈駁斥了這些數據失實。)

舊金山民主和透明度中心的政策顧問和主管吉斯-漢斯(GS Hans)稱,Uber公司的報告有利于我們更好地理解科技公司與政府和執法機構之間的互動。“我想,改善的空間總是存在的。”他說,“照我看來,這是一份很有用的報告。”

還有一些專家對于這份報告中出現的數字感到憂心忡忡。“其中很多重要的個人數據被用作了不必要的用途。這讓我很擔心隱私方面的問題。”加圖研究所(Cato Institute)的高級研究員吉姆-哈珀(Jim Harper)說,“公共事業委員會能夠獲得這些敏感的個人數據嗎?這些科技公司是準備斷然拒絕政府機構索要數據的請求,還是在萬般無奈之下提交這些數據呢?”(樂學)

來自: http://tech.qq.com/a/20160412/06493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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