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訴 Google 侵權案:埃里森出庭作證
Google代理律師在法庭上表示,盡管甲骨文沒有參與任何智能手機操作系統的開發,還是想通過專利獲得一部分Android。周二,甲骨文與 Google在舊金山法院作了開庭陳述。稍后,甲骨文CEO埃里森也可能會上庭陳述。甲骨文于2010年起訴Google侵權,聲稱它使用了Java程序語言。Google律師羅伯特·馮·內斯特(Robert Van Nest)在庭上表示,Google高管曾與SUN探討潛在合作,一同開發Android。
內斯特還說:“談判失敗后,Google工程師開始自己開發Android,它沒有任何SUN技術。”
周一,甲骨文律師邁克爾·雅各布斯(Michael Jacobs)表示,Google盜用了Java版權,傷害了百萬Java軟件開發者的創造力,這些開發者為Android寫程序,Google從未獲得適當授權。
雅各布斯還說:“你不能因為有好的商業理由,就可以用別人的專利。”
埃里森:曾要求Android Java兼容產業標準被拒
甲骨文CEO埃里森(Larry Ellison )周二表示,2010年時,他曾試圖說服當時的Google CEO埃里森、現任CEO佩奇,確保他們在Android中合作的Java版本與產業標準兼容,但Google拒絕了。
埃里森周二上庭作證,參加了甲骨文訴Google Android侵權的審訊。
在法庭上,埃里森表示,在三項Java專利授權中,Google是唯一一家他知道的、沒有獲得一項授權的企業,當中一項專利允許產品商業化。
甲骨文曾考慮開發Java智能手機
在審訊中,Google律師羅伯特·馮·內斯特(Robert Van Nest)透露說,早年甲骨文考慮收購Palm或RIM,開發智能手機,但由于缺少專業技術,最終只能放棄。
甲骨文CEO埃里森也表示,2009年的確考慮收購Palm,但最終覺得WebOS沒有競爭力,而且收購價也太高。他還說曾考慮開發Java智能手機,但也覺得這個主意不好。
文/搜狐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