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專利都是扯淡!

jopen 10年前發布 | 5K 次閱讀 軟件

軟件專利都是扯淡!

        “專利權被寫入美國憲法的目的是:為促進科學和實用技藝的進步。”不過當涉及到軟件專利時,很難再找到一個比當前這個專利制度表現還要差勁的了。

        這是眾所周知的事實——大多數人都會毫不猶豫地承認這一點——但沒有一個人,最高法院可能最終會是個例外,愿意做任何事情來改變它。沒有可觀的 物質回報就沒人愿意來修復這一體系,它損害著每個人的利益,卻在很大程度上幫助了少數的巨頭和大企業。即使是會受益于激進改革的個人和組織也已經被現狀弄 得有心理陰影,對改變有著一種莫名的恐懼。

        于是就出現了:“兩天前,美國銀行被授予[nmap]的專利”,“專利戰上升到核戰級別:微軟、蘋果組建‘Rockstar’起訴谷歌侵犯專利”,“谷歌起訴以保護 Android 設備制造商免遭蘋果專利黑手”。

如今世界已經改變,蘋果的行為絕對已經越界,變得腹黑邪惡。(微軟只是個可憐蟲。)bit.ly/HigCO8—“保羅·格雷厄姆(Paul Graham)(@ paulg)2013 年 11 月 1 日

呵呵,好戲還在不斷上演。 “蘋果在法院大勝三星”,“谷歌被授予新專利,商家可利用免費搭乘招攬顧客”,“法院判決:谷歌侵犯專利權,必須支付 AdWords 收入的 1.36%”,“專利投機巨頭高智公司與摩托羅拉第一輪專利審判對決”。

荒唐的專利和決定:谷歌在輸掉了 Android 專利案之后面臨 1.25 億美元的損失 bit.ly/1dVTH88—保羅·科德羅斯基(Paul Kedrosky)(@ pkedrosky)2014 年 1 月 23 日

        還有等等,等等,等等。不論是更好還是更糟——更多的是更糟——美國專利制度影響著世界各地的同行。

        不過最近還是有一些進步。美國眾議院通過了創新法案,其“是設計來專門對付專利投機問題。” 如果參議院也通過了該法案,我想有這一法案總比沒 有好,但我們這是在這兒開誰的玩笑呢?與軟件專利有關的問題不是從專利投機者開始的,也不會在專利投機者那里結束。從軟件專利這個詞產生開始,它從根本上 就是有害的。

        馬修·依格雷西亞斯在 Slate 雜志上寫道:

問題是我們授予了太多的專利,導致在這個行業里大部分時間和精力都用來訴訟和談判而不是創新……在不斷發展的數字領域,專利根本沒有發揮作用,更多 的專利很可能引起更多的訴訟而不是更多的創新……政治家幾乎不會在任何經濟領域說他們希望鼓勵更多的壟斷和更少的競爭,但這卻是最近一輪的專利改革要做的 事。美國[...]需要更多地思考如何限制壟斷而不會對專利體制發揮作用的領域造成較大的沖擊。

        社會有從軟件專利上面撈到什么好處嗎?有才見鬼了。在沒有軟件專利的情況下,非常重要的軟件機密由獨立的協會世代保護會有風險嗎?小提示:我是 一名靠交易為生的軟件工程師,在我打出最后一句問話的時候忍不住要大笑一番。我想有可能會有某種天才的軟件創新是世界上其他軟件開發團隊所無法發現的。但 這可能性對我來說忒他媽小了——尤其是與軟件專利現狀極大的負面效應相比。

        有的人會說專利為初創公司提供保護,免受大公司的欺壓,但在如今的軟件世界,這種保護是不必要的。初創公司不需要借助專利的保護也可以做成功, 只需要執行得比現有的公司更好更快。正如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在 非死book 十周年時所說:

        當我回顧過去 10 年時,我問了自己一個問題:為什么是我們來創建 非死book?我們當時只是學生。相比大公司,我們所擁有的資源很少。如果他們重視這個問題,他們也可以做到這一點。

        我能想到的答案只有一個:我們比他們更關心這個問題。

        專利法就是一場災難,讓整個軟件行業都跟著抽風。它本質上是合法的 DRM(數字版權管理),我曾有一次說起過 DRM,“它讓我想起了偉大的理夏德·卡普欽斯基(Ryszard Kapu?ciński)對蘇聯經濟的描繪:

人們可以認為蘇聯的冶金工業有很大一部分內容是專門生產鐵絲網…但事情不會因著邊界的布線而結束!想想有多少公里的鐵絲在古拉格群島上用來做圍 欄? ……如果這一切再乘以蘇聯政府的執政年頭,那就會很容易明白為什么在斯摩棱斯克(Smolensk)或鄂木斯克(Omsk)的商店,人們既無法買到 鋤頭,也買不到錘子,更別提小刀或湯匙:這類東西可能根本就沒有生產,因為必要的原料都被用于鐵絲網的制造了。

        因為軟件專利,浪費了多少精力,有多少萬美元被揮霍一空,有多少創新被扼殺了?總成本是巨大的,而好處呢?老實說,我覺得根本就不存在。

        我們可以通過縮短軟件專利的生命周期來減輕這種傷害,比如將時限定為 5 年或 7 年,而不是 20 年。一個有效的方法是用塔巴羅克曲線(Tabarrok curve)來思考這一問題:

        盡管對我而言,軟件專利的曲線只會向下彎曲,但時限 5 年或 7 年的專利肯定會比現在的更好,如果是零說不定會更好。

        但是,除非最高法院介入并且快刀斬亂麻,我確定一定以及肯定地說,沒有人會在這方面做任何事。這個制度已經發展到了這樣一種現狀,也就是沒有人有動力去做正確的事。這個問題,唉,比單純的專利問題要復雜龐大得多——相應地也更加難以解決。

來自: techcrunch.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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