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從什么時候開始,程序員開始被稱為loser,他們會和如此失敗的一個名字掛鉤,其實我一直覺得程序員是最偉大的職業之一,他們是推動互聯網 技術革新的最重要的力量,如果他們得不到重視,后果將非常嚴重,
Want To Know. 有人在 Quora 問道,”答案應該被分類為專家級/非專家級嗎?“ 我回應: 沒有專家這回事兒。 首先,有一堆軼事。 在 1799 年,喬治·華盛頓感冒了,他
Why?I?Quit?OS?X 我使用 OS X 做個人工作的主要操作系統將近有 10 年了,然后我在 2014 年底選擇放棄。我認為這是我去年做的最好的技術上的決定。 我在 2005 年開始使用 OS
Sanket為Toptal公司的全棧Web開發者/工程師,他在一篇文章《Why I Ditched Angular for React》中對Angular和React進行了對比,他表示Angular在快速開發大型Web項目上很受推崇,但其也存在的種種缺陷,如過于依賴
我就是這樣一個與眾不同的老頑固。最近所有由我單獨完成的游戲項目完完全全都是用C寫的。肯定沒人這樣干過,所以我覺得這值得我解釋下為什么我要這樣做。 枯燥的編程語言觀點要來啦!嗯,我已經警告過你們了。
在我最近的工作中,最讓人抓狂的就是為前端開發人員設計API。我們之間的對話大致就是這樣的: 開發人員:這個頁面上有數據元素x,y,z…,你能不能為我創建一個API,響應格式為{x: , y:, z:
寫這篇博客已經等待很長時間了。我最初開始做網站開發是使用 ASP .NET 和 C# 技術。我很榮幸分別在 2010 和 2011 年被微軟授予了“全球最有價值專家” (即 MVP)稱號。我想在等待榮譽過期到來之前離開
節日臨近,我和身邊不少朋友都在計劃著為長輩或親人購買節日禮物。聽說老年人使用電子產品或玩游戲可以促進大腦保持活躍,減緩大腦衰 退,因此打算送外公外婆平板電腦,但由于 iPad、Android、Win 8
Switch To Go (from Node.js) 我最近研究并玩了一下 Go 語言,并且我想簡短地談一下為什么我不準備從 Node 切換到 GO。(并且我建議你也不要這么干) 首先,人們在討論 Node
“我到底在想什么?!?” 凌晨1:30分,我正盯著不到一個月前我寫的一段代碼。當時它看起來像是件藝術品,全部是可理解的,優雅、簡單、讓人嘆為觀止。這一切都不再了,明 天是我的最后期限,數小時前我發
htm 之前,我寫了一篇文章《SVN為什么比git更好》,主要是從非常樸實和現實的角度,從一個為全團隊選型的角度,分析了為什么SVN比git更好。但是公私分明,作為我個人來說,我想我還是更喜歡git的。
12年前有人告訴我,你至少需要10,000小時才能說自己在某方面是專業的。對此我并不理解。假設我每月至少工作160小時,那么我每年工作1,920小時,除去五周的假期,那就是1,720小時。由于在這些時
runtime,并對新的CLI、CoreRT、ASP.Net Core進行了簡單的測試與分析。 在之前 文章 中,我終于將整個.Net Core runtime和工具都安裝到我工作用的Linux筆記本了,包括了: 含
我喜歡靠自己的努力來解決問題。 也許是因為在學校里沒有養成好的集體活動的習慣,也許是因為我這個家里最小的孩子想在這個大家族中證明什么東西。不管是什么吧,每當我有什么事情需要去完成時,我都會自己去構
Rob Pike 這對老朋友。 我最近剛發表的一個重要的產品就使用了Go開發,從開發者產出效率和產品表現來說,Go語言很好地證明自己在這些方面的優越特性。也正因為如此,我所知的其它許多開發團隊也在準備Go
是一種編程范式,或者說是一種編程思想,它解決了 OOP (Object-oriented programming) 的延伸問題。 什么時候需要使用 AOP 光是給個概念可能初次接觸 AOP 的人還是無法 Get 到其中微秒,拿我
關于開源,我有很多的感想,但是在一篇文章之中,我可以談些什么呢?在與程序員雜志的編輯楊爽聊天時,我雖尚未理清自己的思路,卻想到了一個聽起來不錯的標題《當我談開源時,我談些什么?》因為像這樣一個看起來完
遠也學不會寫代碼。 這第一點經過我反復琢磨之后,我認為它的意思是,如果你并不是真的想學代碼,那么在你邁進這一領域的那一刻起,你只會覺得枯燥乏味得要命。 我稱之為編碼謬論。人們認為他們想要學習代碼是因為他們真正需要的是做一個產品。
.NET平臺很棒。真的很棒。直到它不再那么棒。我為什么不再用.NET?簡單來說,它限制了我們選擇的能力(對我來說很重要),轉移了我們的注意力,使得我們向內認知它的安全性,替代了幫助我們認知外面廣闊世界的所有可能性。
微博是一個社交工具,微博從始至終都是一個社交媒體,媒體屬性要遠遠大于社交) 我們依賴手機來紀錄聯絡人,更早以前依賴紙筆聯絡簿。它們的一個共通特點是:不容易保留太久。手機會換,號碼會換,紙本聯絡簿會忘記丟到哪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