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與Uber關系變質原因 過多涉及對方業務領地

jopen 7年前發布 | 5K 次閱讀 Uber Google

谷歌與Uber關系變質原因 過多涉及對方業務領地

當 Uber 在 2013 年融資時,作為當時最熱門的科技初創公司之一,沒有人比時任谷歌風投部門負責人比爾·馬里斯(Bill Maris)和大衛·克萊恩(David Krane)更急迫著希望能夠簽發支票。

當時,并不是谷歌風投(Google Ventures,也就是現在的“GV”)的所有人都支持這一交易。這家公司早已對 Uber 的競爭對手 Sidecar 進行了投資,且當時 Uber 的報價看上去就如同天文數字一般。馬里斯和克萊恩最終勝出,對 Uber 的投資如今也被視為是谷歌風投最成功的投資。這家公司 2013 年對 Uber 2.58 億美元的投資,在三年后已獲得了大約 14 倍賬面收益,價值超過 35 億美元。

但是如今,谷歌母公司 Alphabet 卻把 Uber 告上法庭,指控后者竊取了其無人駕駛汽車商業機密。Alphabet 旗下自動駕駛子公司 Waymo 指出,無人駕駛汽車公司 Otto 的幾名員工竊取了谷歌自動駕駛汽車項目的技術信息,去年 7 月,Uber 收購了 Otto。Waymo 認為 Otto 利用竊取的信息獲利超過 5 億美元。Waymo 在訴訟文件中表示:“公平競爭刺激新技術創新,這件事屬于不公平競爭。Otto 和 Uber 竊取了 Waymo 的知識產權,它們不必開發自有技術,避開了風險,不用投入時間和費用。”Uber 則否認了上述指控。

Uber 表示,將會在法庭上捍衛自己的權益,Waymo 只不過想利用訴訟,達到阻礙 Uber 研發自動駕駛技術的目的。另外在訴訟的同時,Uber 也會繼續研發自動駕駛技術,“對于團隊取得的進展,我們深感自豪。”

消息人士透露,Alphabet 與 Uber 間的對峙經歷了很長時間才形成,雙方的復雜關系從一開始就極為緊張。在兩家公司越來越多的侵入對方的業務領地之后,Alphabet 與 Uber 的關系開始進一步發酵。如今,如果 Waymo 的訴訟讓

Uber 業務受損,它也將成為硅谷奇葩:投資人自己毀掉投資成果。

“無論 Waymo 獲得什么,谷歌風投都會蒙受損失,”圣克拉拉大學法律副教授史蒂芬·戴蒙德(Stephen Diamond)說。Alphabet 發起的訴訟,只是 Uber 最近面臨的一系列公共挫折之一。除此之外,Uber 還陷入性騷擾和性別歧視丑聞之中;一段 Uber 首席執行官特拉維斯·卡蘭尼克(Travis Kalanick)搭乘網約車并爆粗口的視頻讓他被迫在公眾面前道歉;Uber 上周末還承認,為了躲開全球執法機關,多年來該公司一直使用一種名叫 Greyball 的程序,用它識別執法者,避開執法者。

針對 Waymo 發起的訴訟,Uber 在聲明中表示,在對原告的訴訟進行評估后,該公司認為這樁指控毫無根據,是 Waymo 為阻擊競爭對手前進而采取的一種手段。“與此同時,我們將繼續通過辛勤工作,把無人駕駛技術的好處帶給全世界。”截至目前,谷歌風投發言人對此報道未予置評。

不惜任何代價的交易

在對 Uber 進行投資時,谷歌風投仍羽翼未豐,該公司需要通過高調的交易為其造勢。

馬里斯和克萊恩都是 Uber 的早期粉絲,但他們用了約兩年的時間才同卡蘭尼克取得了聯系。消息人士透露,Uber 投資人 Benchmark 在 2013 年 5 月安排了一場會議。也正是在這場會議中,谷歌風投決定不惜任何代價完成對 Uber 的投資。當其他潛在投資人還在 Uber 舊金山辦公室的一間會議室等待的時候,馬里斯和克萊恩已開始出價投資。消息人士稱,卡蘭尼克當時要了一個很高的股價,且不提供董事席位。谷歌風投方面則提出要求獲得一個董事會觀察員席位,以及 Uber 在折價賣出時獲得清算優先權保護。

最終,雙方以 35 億美元的估值達成投資協議。此外,與卡蘭尼克有社會關系的谷歌企業發展高級副總裁大衛·德拉蒙德(David Drummond)也加入了 Uber 董事會。卡蘭尼克與谷歌首席執行官拉里·佩奇(Larry Page)隨后的會談,并外界認為是兩家公司交好的征兆。

不過 Uber 很快便與谷歌產生了沖突。消息人士透露,卡蘭尼克希望以折扣價獲得谷歌地圖的開發工具。但谷歌風投能做的,只是讓 Uber 與谷歌的地圖團隊建立緊密的聯系。卡蘭尼克還希望谷歌地圖能夠突出 Uber 功能,最終能夠讓用戶直接通過谷歌地圖使用 Uber 服務。雖然谷歌答應了 Uber 的要求,但 Uber 認為在整合進度上谷歌故意磨磨蹭蹭,且初期的效果并不理想。

隨著 Uber 把注意力投向無人駕駛汽車領域,兩家公司關系的裂痕進一步變大,因為谷歌已在該領域建立起早期領先優勢。Uber 在 2015 年年初宣布,該公司從卡耐基梅隆大學挖來 40 名技術人員,將在美國賓夕法尼亞州建立無人駕駛實驗室。

隨后,Uber 又收購了地圖軟件公司 deCarta,投入巨資開發自己的地圖系統。與此同時,谷歌像 Uber 一樣推出了按需遞送服務,并通過 2013 年收購的打車應用 Waze 推出了打車服務。消息人士稱,谷歌推出打車服務讓 Uber 尤為感到不滿。

市場調研公司 CB Insights 首席執行官阿納德·桑瓦爾(Anand Sanwal)表示,“谷歌與 Uber 間亦敵亦友的關系很快便完全變為敵對關系。”去年 8 月,Uber 與谷歌之間的矛盾公開化,德拉蒙德也因此退出了 Uber 董事會。截至目前,Uber 與谷歌方面均對此報道未予置評。

被自己投資者破壞?

消息人士透露,Uber 激進的文化曾是谷歌風投許多對話的主題之一。為了影響 Uber,谷歌風投最初曾鼓勵公司人才向 Uber 流動。

這種做法最終產生了麻煩。作為 Waymo 的首席技術人員,安東尼·萊萬多斯基(Anthony Levandowski)此前公開談論著要離開公司。2016 年 1 月,萊萬多斯基和一些技術人員從 Alphabet 離職并成立了 Otto。Uber 隨后以 6.8 億美元的價格收購了這家初創公司。Waymo 在訴訟中稱,在離職之前,萊萬多斯基就已經同 Uber 取得了聯系。Waymo 稱,萊萬多斯基在離職前下載了 1.4 萬份專利設計文件,尤其是 Uber 的燈光探測和測距雷達技術使用了 Waymo 的專利技術。Uber 和萊萬多斯基否認了上述指控。

來自: 騰訊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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