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表偉:Free Software vs. Open Source
首先推薦一部電視劇
很早以前看過一部港劇《龍兄鼠弟》,是萬梓良、鄭則仕和張衛健演的。其中萬梓良飾演的雷文鳳,在最后寫了一本書,叫做《黑白灰》。大意是:這個世界,雖然存在黑白兩色,絕大多數人,卻都是灰色的。而他,卻一定要堅持做一個純白色的人。甚至在他看來,灰色的人,較之黑色的人,更加罪惡。
最近剛剛讀完了另外一本書《若為自由故》,則是一本Richard Stallman的傳記。在這本書里,紅帽公司總裁羅伯特·楊(Robert Young)總結理查德看似矛盾的政治行為時,說道:“我崇拜也尊敬理查德和他所做的一切。我對他唯一的批評就是,有些時候,他對待朋友甚至比對待敵人還要無情。”
在我看來,也許發起開源運動的那群人,大多數自認為是RMS的朋友,而對于RMS而言,他們只是一群放棄了原則而站在灰色地帶的人罷了。
說實話,在自由軟件與開源之間,我究竟應該持何種立場?這是一個,我一直以來,都不愿意深想的問題,實在是太難了。只是這回讀了一遍RMS親筆簽名的個人傳記,又了解到了很多當事人的實際言論,總覺得應該督促自己,思考出一個結論出來。
兩者的分歧,首先是哲學上的:理想主義 vs. 實用主義
在RMS看來,自由是天賦人權,可以說:因為自由本身值得追求,而RMS恰好又是個軟件天才,所以他才會致力于自由軟件。
而在開源運動看來:吸引更多的人參與自由軟件的開發,然后實實在在的拿出優秀的開源軟件來,才是真正有價值的事情。
自由軟件的目的,是更多的自由,而開源軟件的目的,是更好的軟件。
GPL是一種神奇的創造
如果RMS只是一位致力于追求軟件自由的斗士,也許不會有任何人理睬他。但是他寫出了Emacs、GCC這樣的神級軟件。以至于由此建立起了幾乎無人能及的社區影響力。
因為他寫的軟件實在太牛,所以無論他以什么樣的License來發表自己的軟件,都會引發全社區的關注。
然后,GPL這種詭異的授權模式,才會有人愿意遵循。甚至,應用作為自己的開源License。
或者換句話說:RMS掛了Emacs的羊頭,賣了GPL的狗肉。但是,Emacs這個羊頭實在太好,買了GPL這種狗肉的人,居然也就認可了。
《大教堂與集市》對于RMS是一個重大打擊
因為《大教堂與集市》一書,對于Linux成功之道的總結與宣傳,使得Linus被人們提升到了世界上最知名黑客的行列。
說到底,在黑客這個圈子里,大家還是更注重實力,而非理念。當有人以完全不同的方式,創造出完全不遜于Emacs、GCC這樣的開源軟件時,RMS/自由軟件/大教堂所代表的「道路」,就不再是唯一的選擇了。
尤其是當Linus站在了開源的大旗下,更多的公司則出現在了Linux的周圍。集市的勝利,不僅僅是開源相對于閉源的勝利,也是Linus相對于RMS的勝利。
在之后的世界里,雖然開源的代碼越來越多,但是自由卻越來越少被人提及了。
不完美的系統會激怒黑客
《公正——該如何做是好》一書中,有一個經典的倫理學命題:假設鐵軌上有一輛失控的火車,在岔路的一邊是一個人,而另一邊則是五個人。你是一個扳道工,你會選擇讓火車開向一個人,還是五個人?
我曾經問過我兒子這個問題,他的回答非常有趣:「如果是五個大人,與一個大人」,那就撞一個大人。「如果是五個大人,與一個小孩」,那就撞五個大人。「如果是五個男人,與一個女人」,那就撞五個男人。「如果是五個男人,與一個胖女人」,那就撞那個胖女人。。。
這其實反應了一個事實:想要通過權衡利弊,來做出最有利的選擇,可能會是非常沒有原則的事情。即使是一個成年人,也未必能做得有多好。
對于一個像RMS這樣的黑客來說:他們會被這種問題所激怒,進而會拒絕回答問題,并想盡一切辦法,要hack掉這個該死的列車與軌道系統。
在本書的第十二章《開往黑客地獄的短暫旅途》,就講了一個令RMS暴怒的故事,在書中,作者寫到:「“不完美的系統會激怒黑客。”史蒂芬·李維說過 這樣的話,這是我決定與斯托曼同坐一輛車前應該聽取的另一個忠告,“這是黑客們通常不喜歡開車的原因之一:這是一個充滿不確定性的程序,交通信號燈總是隨 機的變化,還有橫七豎八的單行道,導致交通經常堵塞。這實在是太不必要了,只要讓黑客們重新安排一下信號燈,打開交通燈控制盒,重新設計整個系統。”」
是的,對于真正的黑客來說:適應這個不完美的世界——取舍、權衡、妥協,是別人的事情。而黑客,就一定想要改造它!
我的結論
RMS這樣的人,就像是在遙遠的天邊,在夕陽即將落下之時,努力為我們撐起天際線上那最后一點光明的人。
我沒有資格自稱為黑客。哪怕是改變世界的念頭,我也常常是一閃而過。但是,這并不妨礙我始終對RMS,報以最高的崇敬!
至于Open Source,那至少是個很不壞的東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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